旁聽學生姓名:     53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台北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方彬彬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範例

105

46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第28法庭

言詞辯論

105/03/03

0914

09301000

 

105

32

台灣台北高等法院第9法庭

言詞辯論

105/06/15

1140

1155~1230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開庭時間因為上一個庭比較晚結束所以拖延到了,而且也因為在言詞辯論中原告不斷提出一些圖表或地圖輔助要法官看,所以導致一來一往耗費掉蠻多時間的,這次的開庭是獨任庭,只有一個法官方彬彬,由於原告不斷地講述他認為的觀點,所以法官有時會打斷他詢問他重點,原告答辯的方式是蠻有禮貌的,也會一直佐以一些自己查的資料,但是可能因為不是法律專業背景,所以可能做的一些功課並不能派上用場或可能有誤,爭點的部分在於合併土地的時間與分割土地的確切大小應該是多少,原告當時敘述事情是一股腦地一直講一直講,然後一邊跟法官說所以他的土地真的被篡改登記數據變小了諸如此類的話,法官會從敘述中抓出爭執點仔細詢問原告更確切的答案,像是在土地分割這件事情中,應該是跟哪幾塊相連的土地有爭議,哪幾塊是可以排除的,應該就有爭執的土地來看,因為原告告台電大樓侵佔土地,但是事實上相鄰而有爭執的並不是台電大樓的土地,只是原告一直認為事先因為台電大樓在當時分割土地時有竄改數據所以才導致後來的種種,但法官認為這方面他應該要告的對象是574號的土地主而非台電大樓。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法官(獨任庭,或合議庭之審判長、受命法官、陪席法官)之參考觀察點:
一、    問案態度。問案態度是否懇切、公平,是否專心聽訟
法官的問案態度蠻有耐心的,會盡量聆聽完當事人敘述的內容,再將他們帶回爭執點的部分去討論,過程當中也十分專心,有翻閱當事人當天所準備的書面資料或圖片,並留存著回去看,結束之後也有提醒原告下次開庭要注意的細項,還有關於土地界址、面積需要更詳細釐清的提醒。
二、    訴訟程序進行情形。是否充分掌握案件爭點,依法調查證據、適當行使訴訟指揮權
我覺得法官很耐心的聽完敘述之後會迅速地找出爭執點然後詳細地問內容,但若是敘述當中有太多單方面的表述或是情緒性的爭辯,法官會適時的制止,並將話題扣回爭執點。
三、    敬業精神。是否適時做成裁判
這一庭結束之後法官有預告下一次的開庭時間,但是在開庭過程中除了言詞辯論時的引導外並沒有多說什麼。
四、    其他。
被告律師也在場,但是全程都沒有任何發言,只說前面的庭都不是他在開的,這一場他似乎只是坐在被告律師席那邊當個代表出席而已。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我跟同學一起去高等法院民事庭旁聽時,好像沒有看到有顯示庭期或開庭進度的螢幕,不知道是我們沒有看到還是真的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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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法庭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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