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班級座號:05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陳杰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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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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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訴 |
530 |
21法庭 |
宏 |
言詞辯論 |
99/05/24 |
0930 |
0933~0945 |
1.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我在開庭前十分鐘就已經到達了,但是總覺得等很久,當9:30時,我往法庭裡面看,發現一個人也沒有,更重要的是連法官都不在,這點令我很納悶,為何時間已經到了,法庭內既沒有當事人,也沒有書記官、通譯,遑論法官,後來是坐在一旁的法院工讀生(負責報到事宜)跟我說可以直接進去旁聽,沒有關係,因為應該快開始了,結果真的過沒多久就開始了,正高興地想說接下來可以聽到精彩的言詞辯論了,沒想到法官先問被告一些問題,然後因為原告沒有到場,改問代理人(律師)問題,但結果代理人說他不太確定,他必須再問一下原告,此外他還補上「對不起,這次送呈給法官的資料有點趕,所以有一些事情沒有寫完整,下次庭期時會準時繳交」,法官也沒有多說什麼,只是我有疑惑,那位律師所說的「文件」,到底是什麼呢?於是法官便決定法庭延遲到下次所有人都有空,都會到場的時間,法官首先先問原告律師同意與否,再接著問被告,被告說沒問題,她最近因為感冒,也希望下次再打官司,最後問證人下次同不同意,能不能到場做證,並順便問要不要拿證人車馬費,證人說不用了,聽到證人說的話,我不禁點頭心裡暗道:「這個世間,還是有不貪財的人」,於是旁聽還不到五分鐘,法官便開始做解尾了,他請書記官逐字更改一下筆錄,然後開始與當事人律師,以及證人約下一次開庭的時間,我心裡的失落是一定有的,因為精挑細選才選到這個案件,也很期待旁聽會遇到的情形,但結果一下子就結束了,法庭內的場面也沒有像連續劇或電影一樣那麼激動,也沒有一點爭執仇視的氣氛,反而是非常和諧的結束了,連出了法庭後,兩造的律師還互相打招呼問好,讓我開始疑惑:律師生活的,真的可以如此地「公私分明」嗎?不過因為我並沒有前去偷聽兩位律師在法庭外談話的內容,我也不知道他們真的不是只是打招呼,或是也有言及所負責案件的事情,不過我後來又在其他法庭附近閒晃、參觀時,我是真的沒有看到其他的律師也如此歡愉地打招呼,似乎都是各走各的,或許這個是我剛好目睹到的「特例」。
2.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法官的聲音很小聲,如果不仔細聽,很難聽得很清楚,不過對待當事人的態度很溫和,也很和善,不過因為沒有聽到言詞辯論,所以也不清楚在實際審理案件時,法官的態度到底是強硬還是和善。
書記官是一位非常年輕的小姐,以我目測來看,大約才二十四或二十五歲,打字速度很快,而且也一字不差的正確打上(後來又去旁聽其他法庭後,才發現這一點有多不容易,因為其他法官多半有點年紀,打得速度的確沒有這位年輕人快,也常打錯字)。
被告態度很誠懇,而且有說她會盡力配合法官審案,不時也有咳嗽聲出現,雖然很無關緊要,但她還是說了最近身體不適,改天再來法庭也可以;另一方當事人沒有到庭,感覺起來就沒有像被告一樣如此重視法庭,不知法官有沒有因此而已經形成心證(因為法官只是淡淡的說:「那我們把庭期延到下次吧」),不過我想應該是不會英為這些事而有偏頗。
3.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法庭的椅子相當高級,光線也很明亮,猶記自己幼年的時候,有陪爸爸去法院打官司,那時候的椅子好像是木頭做的,也很簡陋,不過這次去參觀真的有耳目一新的感覺,感覺整個法庭很乾淨,也很寧靜,雖然外面很熱,但是法庭內卻是非常涼爽。事隔多年再到法院來旁聽,景物沒有依舊,人事也早已改變,我想這就是我們稅金所繳納的司法資源,雖然不是每個人都用得到,但至少很體面,裝潢或是整潔一點也不馬虎,會讓大眾尊重法院,這一點雖然很表面,但卻是我深沉的心得。
另外,以前國中老師常說「要去法院登記…」,那時一直以為是要請法官特別開庭審哩,不過後來發現法院一樓有許許多多的服務窗口,才知道原來所謂的「登記」(像是拋棄繼承等等),也沒有想像中的那麼繁複,果然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去參觀一次才學會這些「常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