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52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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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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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 |
105 |
訴 |
46 |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第28法庭 |
謙 |
言詞辯論 |
105/03/03 |
0914 |
09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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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重上 |
455 |
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第3法庭 |
理 |
準備程序 |
105/05/18 |
1020 |
1020~1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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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在進去第3法庭旁聽前,看到此案庭類為準備程序,以為會蠻單調的,但實際卻出乎我預料之外,整個辯論過程還算熱烈。此案的訴求為不當利益返還。原被告皆請律師代理。也因此可以明顯感受整個訴訟的專業性。聽完這個案件的開庭後,我最大的感觸就是每個人對錢的認知及態度真的有很大的不同。原告這方認為將A公司資金拿去援助B公司,並無不妥,因為這兩間是家族企業,所以也不存在不當得利的情況。反觀被告這方,認為將資金拿去援助財務漏洞,最後卻無成效,因此決策人有不當得利的情況。而我個人也傾向原告這方觀點,對於決策人而言,完全無受益情況,只是出於好心,想挽救自己家族的關係企業。聽完30分鐘後,開庭即結束,還有點欲罷不能的感覺。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法官(獨任庭,或合議庭之審判長、受命法官、陪席法官)之參考觀察點:
一、問案態度。問案態度是否懇切、公平,是否專心聽訟
二、訴訟程序進行情形。是否充分掌握案件爭點,依法調查證據、適當行使訴訟指揮權
三、敬業精神。是否適時做成裁判
四、其他。
法官:
這位男法官性格稍加急躁,有一度覺得他問案態度口氣不太好外,公平性也存有疑惑?
應該說是他的主觀性比較強烈,因此自己可能也較傾向原告這方,而有一度稍加咄咄逼人的追問被告這方,為何覺得決策人如此的行為為不當得利?但是,不可能否認的是,他將整個訴訟節奏控制得很好。
原告(律師):
因為是專業人士的關係,可以看出準備得十分充足,真的十分盡責。但可能兩位律師都是年輕人的關係,實戰經驗還沒有很多,因此相比對方律師還是稍加不足。
被告(律師):
跟原告律師方相比,可以發現他們的準備略勝對方一籌,提出的很多證據,對方都不太能及時回應,只能回去準備,等待下次的開庭再提出相關新的資料、證據。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這次的旁聽,其實我個人是十分不滿意的,但並不是由於此案訴訟的關係。反而是因為法庭外,民眾與律師討論的聲音真的大聲到,好幾次我都聽不清楚。雖然那裡是公共空間,但是畢竟裡面在開庭,我認為應有的尊重還是得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