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87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梁夢迪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庭時間

實際開庭起迄時間

104

925

臺北地方法院第24法庭

準備程序

104/05/19

0930

0930

104

簡上

175

臺北地方法院第24法庭

準備程序

104/05/19

1010

1010

104

1610

臺北地方法院第24法庭

準備程序

104/05/19

1030

1030

104

仲訴

2

臺北地方法院第24法庭

準備程序

104/05/19

1050

1050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本次旁聽的時間為早上九點三十分左右,法官為獨任。而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個案件是關於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通譯唸完原告及被告的姓名後,當事人進入法庭。該案件的當事人並未委任律師,首先在法官問原告的聲明時,原告一直沒有回答到法官要問的問題,不斷說自己受了損害要要求損害賠償,還寄了許多資料給法官,然而對於爭點並未表達自己明確的意思,法官也表明自己不是律師,不能幫當事人聲明,另外當事人也須先提出聲明後才說明理由。若當事人對於爭點以外有想要請求賠償的,需另提起訴訟,若無法明確回答法官之問題,也該尋求法律諮詢或委任律師。由於當事人對於許多法律用語和程序不了解,在開庭的過程中似乎浪費了很多時間,雖然知道原告可能有許多委屈,但仍然應了解相關程序才能在法院中保障自己的權利。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法官(獨任庭,或合議庭之審判長、受命法官、陪席法官)之參考觀察點:
一、問案態度。問案態度是否懇切、公平,是否專心聽訟
二、訴訟程序進行情形。是否充分掌握案件爭點,依法調查證據、適當行使訴訟指揮權
三、敬業精神。是否適時做成裁判
四、其他。
在庭外等待進入法庭時,我拿起手機想拍下外頭螢幕上的庭期,被庭務員制止,頓時覺得很丟臉,馬上收起手機。進入法庭後,首先發現書記官在沒有打字的時候會閉目養神,此時我心想,當事人看到一定會覺得書記官有事不關己的感覺,不知道書記官是不是真的太勞累了呢?本次的法官是一個年輕的女生,在當事人陳述意見時,有仔細聆聽,也在當事人不清楚程序時給予適當的說明,例如請當事人聲明時,當事人未明確說出自己的目的為何,便開始陳述一切發生的事情和他的苦衷,法官便告訴他程序上應先聲明再說明理由,並將其他意見以訴狀說明。雖然法官的語氣聽起來有些無奈,但他仍然有適時的引導當事人照著事當法律程序進行訴訟,且確認雙方皆無意見且沒有要補充之後,才宣布準備程序終結。本件結束之後,下一個案件的當事人有請律師,律師較了解開庭的程序以及法律用語,也能夠明確回答法官的問話,程序上便流暢許多。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進法院時,有一個感應門,讓我覺得有在機場的感覺,門口的法警和志工也很和善的歡迎我們參訪法院。一進到法院看到的是法警室以及分股別、井然有序的服務台,整體看起來有銀行的氛圍,循著指標走到了我們要旁聽的法庭外,每一間法庭的桌椅還有設施都整齊劃一,很有條理。我喜歡法院裡規規矩矩的氣氛,頓時心裡竟也起了想在法院工作的念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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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法庭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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