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85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查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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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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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 |
103 |
建 |
231 |
台北簡易庭第4法庭 |
宜 |
言詞辯論 |
104/03/09 |
0920 |
09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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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訴 |
1372 |
台北地院民事庭 |
未記錄 |
言詞辯論 |
104/05/08 |
未記錄 |
未記錄 |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此庭為獨任制,言詞辯論。在開放時後,大門敞開,讓旁聽的人可以很順利的進入,對於旁聽的進入,現場沒有受到影響。被告有數位,不見得都坐於被告席。因為為途中進入,未見原告與被告言詞辯論,因被告的訴狀要求有瑕疵,法官正不斷的與被告溝通此訴狀之問題。但因被告法律知識尚且不足,對於法官之專業術語以及相關概念不甚了解,恩此陷入鬼打牆的問答輪迴。但法官最後有建議原告求助於樓下的法律扶助,尋求建議,我認為法官在處理當事人法律知識不足的問題有非常高的素養。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當天進入該庭時,程序進入到一半。當時原告是一位白鬚老伯,要求被告房屋返還,然其告訴之某些內容已在其他判決確定,法官與老伯解釋何以其內容不妥。對於老伯要求之不合的地方,法官與原告解釋前後來來回回好幾次,但老伯一直似懂非懂,以為法官是要讓他放棄他的要求。然而此為法官難得之處在於,雖然與老伯解釋之次數已讓人不耐,但當老伯顯示出自己似乎是被迫要修改內容時,仍然秉持職業道德告知老伯的權利義務,並沒有因為不耐煩,所以讓判決草草過去,讓老伯仍覺得被壓迫就算了。針對此庭的法官之修養以及職業道德,感到非常的佩服。我認為身為司法機關的人員,必須審重的面對每一個停的原告與被告,不管發生甚麼事,若是有竊笑、嘆氣等等情緒表達,都會影響被告預原告之心情。此庭法官雖然看似不耐,但仍專業的完成與被告溝通的義務。但有看到現場通譯有竊笑等情緒表達,覺得甚為不妥。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法律的世界非常的複雜,專業術語、相關概念、程序實體等問題艱澀難懂,不是一般人可以輕易入門的知識。因而有律師的存在,替民眾打理上下。但律師並非人人都可以雇的起的,對於一些小額訴訟等等,民眾寧願自己打官司,也不願花太多成本。法律複雜,要因應這個複雜多變的世界。但他的複雜也讓有些人在尋求自己的正義時,太過勞累。原本幫助人民的法律,變成阻礙,這其中的矛盾讓人不知道法律到底是正義?抑或是阻礙?我認為法院應該要廣設對於未請律師的當事人提供大量的協助,協助當事人了解可能會遇到的困難以及相關疑難雜症,以保護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