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30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法官姓名: 劉法官(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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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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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訴 |
1908 |
二樓第五法庭 |
恭 |
準備程序 |
101/05/08 |
10:42 |
10:42~11:01 |
1. 出發前可參照各行政法院提供之「庭期查詢服務」挑選旁聽之庭
2. 針對行政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訴訟進行流程等):
3.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本件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4.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與其他訴訟制度相關程序之比較等等):
那日我們由於在尋找法院地點耽擱了時間,以至於進入我們原本預計旁聽的庭時,已經快結束了。所以只能轉向其他法庭旁聽,但許多也都還在準備程序,沒有辦法做完整的紀錄。之後我們到二樓巡看各法庭,第五法庭正準備要結束,我們就進去準備做下個案件的紀錄。法官在開庭過程中都滿具耐心,但因為是準備程序,處理過程步調也比較快。在此案中,是在針對稅法在作討論,被告是國稅局。法官先請雙方陳述,並各別提出問題,法官會自行判斷再要求某方改正資料。告訴人要求國稅局返還稅款,而國稅局以要求告訴人繳清滯納金反駁,法官釐清兩方訴求,而請兩方準備資料並約定下次開庭時間。我自己感覺開庭過程中,法官雖然態度良好,沒有像老師在課堂上說的有些脾氣比較差的狀況,但卻感覺較偏袒被告,對告訴人以較詳細嚴厲的方式詢問他的訴求,似乎也比較質疑告訴人的立場和資料準備,雖然我們旁聽者本身對案件本身也較不了解,但直覺來說似乎如此。
法官向他們約定一個月後再次開庭,並且告知下次要先準備那些資料和格式,我認為這些提醒是非常細心的,整個開庭過程也在將近二十分鐘內就結束。
我們一開始在每個法庭之間游走,所以有法警來詢問我們,似乎是有幫忙意願,讓我們也感到很驚喜,可能是相對於肅穆的氣氛來說,有特別的問候就會顯得特別溫暖。法院內整體氣氛有些嚴謹,雖然莊是現代,但自有一股莊嚴之感,在裡面會不自覺想要放輕腳步、輕聲細語,法庭人員也都是以認真嚴肅的態度在法院內辦事,不自覺地即有一種不可隨意嘻笑的感覺。第一次進到行政法院,看到每個法庭外的表格一整列的被告都為國家機構,有種莫名的感動,關於人民積極爭取、平反自己被侵害的權利,雖然在這次旁聽法庭的過程中出了點迷路的小意外,但是若是沒有這一次的機會,往後應也較沒有機會踏入這棟建築。而由於旁聽到的法庭是意料之外的,所以所抄寫的法庭資訊並沒有很完整,回來後上法學檢索資料系統,也就找不到相關的資料,故在上述資訊較沒有那麼詳細,盼老師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