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班級座號:52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許純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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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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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審訴 |
760239 |
21法庭 |
力 |
言詞辯論 |
99/04/23 |
1440 |
1500~1520 |
1.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因為這庭是清償借款的言詞辯論庭,雙方在之前就已經有了共識,也因為原告的律師從其他法院趕過來有點遲到,所以審判長就直接問了原告律師要不要和解,原告律師回答要之後雙方就在法庭上直接討論償還借款的方式,由書記官記錄在筆錄裡面。
書記官每打一項筆錄審判長會問原告和被告有沒有意見,尤其是會提醒被告筆錄這樣打,就要照日期來還錢,不然可能就會有什麼後果等,確定原被告對於筆錄沒意見是很重要的,不然筆錄裡打的還款方式雙方如果不同意或是被告覺得還錢時間太緊迫而還不出來,到時候又會有很多麻煩,說不定還會浪費更多的訴訟資源,所以現在確認筆錄內容把還款問題解決是這次開庭的重點了。
2.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由於原告要求被告還款的方式有兩種,每期各要還不同項目的錢,時間上有兩期日期很接近的時候,審判長會提醒被告要注意,另外審判長也認真看了書記官打的筆錄,指出了筆錄內容書寫方式的不同所帶來的結果是不一樣的,來請書記官更正以符合原告對於還款的要求,可見審判長雖然要審許多不同的案件,但還是有盡到自己的責任,做到公平原則,更細心注意筆錄內容希望給原被告在這場官司中以和解來結束,不要再有其他的任何問題發生了。
3.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去旁聽民事庭的時候也有順便去看了一下刑事庭,發現民事庭有好多庭要開,每間法庭行程排得非常滿,法庭外也坐著許多人在準備,相較於刑事庭部分就比較冷清,也因為人多,法庭外座位也不是很多就顯得擁擠,給人有點混亂的感覺,建議如果民事庭開庭數量一直都很多的話,法庭外可以增加座位讓每個人在等待的時候都有位置可以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