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班級座號:16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文衍正
1. 針對民事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開庭時各種人員的態度、案件爭點內容討論、處理流程等):
星期五的下午我來到了台北市地方法院,察看從網路上找到的開庭時間,我們了走進27法庭,看見一位男法官坐在最前方,正在審理一件財務糾紛案件,審理過程進入尾聲,在宣布完下次開庭時間後,下一個案件馬上就開庭了,在原告與被告做定位後,法官馬上開始審理案件。
本案件屬於獨任庭,案件內容也是財務糾紛。原告是一般民眾,被告則為富邦銀行。原告提起告訴的原因與作保證人有關,原告為自己的哥哥做擔保,哥哥卻欠債逃跑;原告質疑被告拍賣其土地來清償債務與原先協議不同,因而提起告訴。兩造皆未請律師來為自己辯護,皆是自己提出了許多證明文件來向法官說明。在原告部分,在陳述案件時,似乎顯得有些緊張,雖然準備了許多證明文件,但相較於被告富邦銀行,原告的談吐與穩健度就看得出差別。而兩造在向法官報告時,都為以「報告庭上」作為開頭,表示了對法庭的尊重。最後,法官宣布了下次開庭時間,結束本庭。據我觀察,同一案件或同一法官的下次開庭時間,幾乎都是同一星期與時段,我想是依據法官有空的時間吧。
感覺法庭在處理的程序上,過程有些繁瑣,其實法官審理的過程是很快的,但是看到法官前方疊了厚厚的一疊文件,也看到書記官認真的紀錄法官與原、被告的應答。雖然為避免之後不必要的紛爭,仔細的紀錄其過程有其必要,但看到法官桌上的堆積如山的文件,不禁懷疑一個案件有這麼多的資料要保存嗎?而法官真的會用到這些資料嗎?抑或可以將某部分的資料電子化,以減少紙張的浪費。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一進地院,首先看到的是法警,這些法警都很親切,指引我們通過檢查門,也告訴我們27法庭位置。在進27法庭前,看到的是庭務員,該庭務員一派輕鬆的看著自己桌上的文件,不太理會我們。進到法庭,法官的審理態度讓我有些驚訝,不知道是一天審理太多而感到疲憊,還是對於法官的工作感到厭煩,本庭法官在審理的過程中顯得有些不耐煩,甚至出現「你們有沒有要談阿?」等情緒性的字眼。至於書記官與通譯,我認為是兩個很對比的角色,書記官必須很專注的紀錄每一個過程,但通譯卻只有在呈遞文件時發揮了一些作用。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其實一進入地方法院,那裡的氣味讓我不太舒服,像是進入醫院的感覺。裡面有好多的警察與服務人員,燈光不會太明亮,環境很整潔,法庭配置十分的井然有序,每一層也都設置了椅子供家屬或出庭的人休息。
進入法庭,有一種莊嚴肅穆的氛圍,包括座位的安排以及法務人員的衣著,都讓我有種神聖莊重的感覺。法官的椅子看起來很氣派,桌子也顯得十分貴氣,那是一個不敢讓人大聲說話的地方,那樣的氣氛,我想坐在前面會讓人有不自覺得緊張感吧。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文衍正
| 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 | 97 | 訴 | 698 | 27法庭 | 柏 | 言詞辯論 | 97/10/24 | 1530 | 1530~1650 |
星期五的下午我來到了台北市地方法院,察看從網路上找到的開庭時間,我們了走進27法庭,看見一位男法官坐在最前方,正在審理一件財務糾紛案件,審理過程進入尾聲,在宣布完下次開庭時間後,下一個案件馬上就開庭了,在原告與被告做定位後,法官馬上開始審理案件。
本案件屬於獨任庭,案件內容也是財務糾紛。原告是一般民眾,被告則為富邦銀行。原告提起告訴的原因與作保證人有關,原告為自己的哥哥做擔保,哥哥卻欠債逃跑;原告質疑被告拍賣其土地來清償債務與原先協議不同,因而提起告訴。兩造皆未請律師來為自己辯護,皆是自己提出了許多證明文件來向法官說明。在原告部分,在陳述案件時,似乎顯得有些緊張,雖然準備了許多證明文件,但相較於被告富邦銀行,原告的談吐與穩健度就看得出差別。而兩造在向法官報告時,都為以「報告庭上」作為開頭,表示了對法庭的尊重。最後,法官宣布了下次開庭時間,結束本庭。據我觀察,同一案件或同一法官的下次開庭時間,幾乎都是同一星期與時段,我想是依據法官有空的時間吧。
感覺法庭在處理的程序上,過程有些繁瑣,其實法官審理的過程是很快的,但是看到法官前方疊了厚厚的一疊文件,也看到書記官認真的紀錄法官與原、被告的應答。雖然為避免之後不必要的紛爭,仔細的紀錄其過程有其必要,但看到法官桌上的堆積如山的文件,不禁懷疑一個案件有這麼多的資料要保存嗎?而法官真的會用到這些資料嗎?抑或可以將某部分的資料電子化,以減少紙張的浪費。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一進地院,首先看到的是法警,這些法警都很親切,指引我們通過檢查門,也告訴我們27法庭位置。在進27法庭前,看到的是庭務員,該庭務員一派輕鬆的看著自己桌上的文件,不太理會我們。進到法庭,法官的審理態度讓我有些驚訝,不知道是一天審理太多而感到疲憊,還是對於法官的工作感到厭煩,本庭法官在審理的過程中顯得有些不耐煩,甚至出現「你們有沒有要談阿?」等情緒性的字眼。至於書記官與通譯,我認為是兩個很對比的角色,書記官必須很專注的紀錄每一個過程,但通譯卻只有在呈遞文件時發揮了一些作用。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其實一進入地方法院,那裡的氣味讓我不太舒服,像是進入醫院的感覺。裡面有好多的警察與服務人員,燈光不會太明亮,環境很整潔,法庭配置十分的井然有序,每一層也都設置了椅子供家屬或出庭的人休息。
進入法庭,有一種莊嚴肅穆的氛圍,包括座位的安排以及法務人員的衣著,都讓我有種神聖莊重的感覺。法官的椅子看起來很氣派,桌子也顯得十分貴氣,那是一個不敢讓人大聲說話的地方,那樣的氣氛,我想坐在前面會讓人有不自覺得緊張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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