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班級座號:10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王麗莉、陳駿璧(審判長)、連士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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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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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抗字 |
1439 |
12庭 |
言詞辯論 |
97/10/29 |
14:35 |
14:35~ 15:20 |
- 1. 針對民事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開庭時各種人員的態度、案件爭點內容討論、處理流程等):
此庭為合議庭,設有三位法官,在開庭時間安排上較長,法官問案的方式是先讓被告提出抗辯,再讓原告針對議題做說明,有時審判長會停下來與其餘兩個法官討論,再對當事人作回應。
此案的爭議點是在於原告對一審的判決不服,提出上訴,最後法官決議一審判決沒有問題,當時開庭有錄音為證,因此駁回上訴。
-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由於我們在同一個庭內聽了好幾場,有些只有當事人進來,沒有律師陪同,法官詢問完是否完成和解程序後,即宣佈終結;也有當事人未到場,只有委任律師到現場的情形。律師經常是提著公事包,帶著大量文書資料出庭應訊,態度從容,在言詞辯論時冷靜應對,相較於律師,當事人較容易有情緒上的反應,例如說出:「他們家的人都一個樣,沒良心。」之類的話。
有時書記官會逐字紀錄委任律師所說的話,因此審理的時間會拉的較長。
庭內有通譯,大部分的案子不需要通譯來翻譯,因此我看到通譯的工作是在幫忙拿取一些公文,傳遞證據等等...。
-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在進入法院時,要將隨身攜帶的包包以及手機等物品經過X光機掃瞄,方可進入,相較於地院控管較嚴格。
高院在開庭時,錄音中的牌子亮燈,表示該庭全程錄音,也可以從庭外的電子螢幕中看到錄音的情形。
法庭內有擺放幾支老花眼鏡,讓民眾有需要時可以使用,提供貼心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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