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班級座號:05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英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97

上易

497

11法庭

準備程序

97/10/23

1050

1140~1150

 

97

重上

376

11法庭

準備程序

97/10/23

1110

1150~1215

    因為將地院與高院參觀時間排在一起,而在地院參觀時間拉得太長,所以到高院時已經快中午了,高院早上的庭幾乎開完了,所以僅能選擇尚在進行的準備程序庭進行旁聽。

1.    針對民事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開庭時各種人員的態度、案件爭點內容討論、處理流程等):

    首先針對開庭時間安排,雖說是準備程序庭,但這庭的案件似乎多了點,依預訂時間的話也要開到12點,更不用說因前面時間比預定長導致後面開庭時間受到延遲。開庭延遲,除了當事人或律師需要在外面等待,更重要的是法官到了中午吃飯時間還要繼續辦公,我以為在這種狀況下,對於案件會有不利之影響,雖然本庭法官感覺還是很仔細去處理。

    在問答上,應該是因為準備程序庭的關係,法官很注重上訴聲明,無論是上易497的案件或重上376的案件,法官都針對上訴聲明提出詢問和告知應更正部分,使我覺得本庭法官很負責。而雙方在發言的機會,法官也給予相當之平等。

    民事和刑事的高等法院準備程序庭,感覺很不一樣,在97上半年去參觀刑事高等法院準備庭時,法官似乎沒甚麼問上訴聲明,而是針對新事證先給予一定判斷,然後一直問上訴人是否確定要上訴,使我有種壓迫感,相信當庭之上訴人所感受到的壓力應該比我大很多,比之民事高等法院準備程序庭,感覺法官與原告被告間氣氛並不會如此緊張。

    以上是針對程序進行時之心得。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法庭人員中,最有趣的應該是通譯吧!無論在地院或高院,通譯似乎是另一位庭務員,幫法官傳卷宗給當事人、幫書記傳東西給法官等,與之前以為通譯要申請才會出席有些出入,而與地院不同的是,高院通譯也穿著類似法袍的長袍,地院則是便服。

    旁聽中印象最深的是某案的上訴律師,因其所提出的上訴聲明被法官質疑,態度感覺又很不認真。準備程序一開始,法官即開始詢問上訴律師案件相關事項,但上訴律師就像今天才剛拿到卷宗一樣,慢慢找慢慢看,一方面拖延了程序的進行,再方面回答也常答非所問,甚至被法官請至前面更正上訴聲明,如果當事人也在現場,看到這狀況,應該也會為之氣結吧!相對的,另一方律師感覺就有著十分充足的準備,法官所提出的問題皆能應答如流,兩方態度上的差異真的很大。

    以上是對於法務人員的旁聽心得。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高院比地院要高級好多,無論是法庭內的寬敞度,或是走廊的裝潢等。在一開始進入法院時,地院檢查哨沒有人,而高院檢查哨就比較嚴謹,讓人剛進去高院前就感受到高院的嚴肅與針對安全的嚴謹。

     本次參觀民是高等法院雖然只是走馬看花,但已能感受到其與地院的差別,是一次很有去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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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法庭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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