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班級座號:27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翁昭蓉
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損害賠償等 |
98 |
上 |
000670 |
第7法庭 |
勇 |
準備程序 |
99/05/20 |
14:25 |
14:20~14:50 |
1.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本案件只有一位法官,是採獨任制。應該是因為準備程序的關係,法官很注意上訴的聲明並提出詢問和告知應更正的部分,且在問案的過程中也給予雙方公平的發言機會,和糾正兩方的回答用詞錯誤等等,是一位很細心的法官。另外此案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案件,主要是在說被上訴人有盜採砂石之嫌,並破壞出租人之土地。但是一方面被上訴人之陳某某並沒有出庭,加上另一位被上訴人呂某某也沒有出庭,他的律師也不清楚公司情況,所以很多問題和線索都無法問出。最後法官的結論是再請陳某某出庭之後再做定奪。
2.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就像前面所說的,我認為法官的態度相當細心,對於兩方有錯誤的部分都會立即提出修正,並且在重新說一次事實以便書記官紀錄。上訴人的律師和被上訴上律師比較起來較無經驗,讓法官糾正了不少用詞,法官所問的問題也無法全部回答得很完整。
3.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這次是第一次去高等法院,高等法院的建築真的是太美了!但是裡面反而沒甚麼人,還蠻冷清的。高院的裝潢、設備比地院來的新穎,內部裝潢豪華,藝術擺設、沙發桌椅等應有盡有,甚至廁所也很漂亮,真是賞心悅目。同時也觀察到高等法院幾乎都是律師出庭,難怪有人說法律是有錢人玩的遊戲。訴訟是眾人皆知耗時間、耗精力又耗金錢,冗長的程序更給國家帶來很大的負擔。是否法官給予公正的判決、解決紛爭。除依循法律外,若彼此思量能庭外和解,或在地院就能對判決心服口服.如果能減少工作量,也許法官對案件,就會多一些熱忱,辦案就會更有效率了。總之本次參觀民事高等法院雖然只是走馬看花,但已能感受到其與地院的差別,是一次很有趣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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