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45
旁聽法院名稱: 臺灣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鄭威莉
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
105 |
上 |
516 |
臺灣法院第15法庭 |
律 |
準備程序 |
105/06/23 |
1430 |
1428~1445 |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這次去旁聽時間上有點緊湊,因為原本以為只要地院高院擇一旁聽就好了,所以6/16去法院的時候聽了幫我指路的警察建議說地院的訴訟通常比較精彩,於是就只旁聽了地院。後來有同學告知高院也要旁聽,只好在趕著客運回彰化前跟著同學趕快到高院旁聽一下。
這次聆聽的案件是有關於拆屋還地的案件,本案件上訴人並未出席,而是由其訴訟代理人出席,訴訟程序為準備程序。
由於被告(被上訴那一方)年紀蠻大的,使用的語言多為台語,在很多法律名詞上不懂,但幸好有其陪同律師,能夠翻譯法官的話,但這讓我好奇的是記得老師上課曾經說過這應該是通譯要做的工作,在法庭上應該用本國國語進行才對。
這次的準備程序跟我上次在聽地院的時候很類似,明明是準備程序,卻可以感受到雙方的炮火猛烈,對於土地爭議上都主張自己有所有權,而有趣的是本來以為上訴會只有一方對於第一審法院判決不滿,然而就我觀察下來,雙方似乎都對於當初在基隆地院的判決提出質疑與反駁,被告一方(被上訴人)講到激動處,還有點失去情緒控制,說上訴人都是在鬼扯、欺騙法官之類的話。最後在法官詢問是否有資料仍要上呈,並敲定下次開庭日期後,完成本次開庭程序。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這次旁聽的法官,感覺應該是頗有資歷的法官,對於問訊的節奏掌握較為明快,相較於我在地院看到許多循循善誘的法官,這次旁聽的法官讓人覺得並沒有放很多心力在當事人身上,可能是因為之後還有很多庭要開,這個庭是下午的第一場,法官可能考量後來其他庭的時間拖延問題。
我旁聽了地院與高院後,覺得有請訴訟代理人(律師),通常節奏的會很明快,在讓書記官記錄上也比較不會有模糊不清的狀況,但是明明是準備程序,卻變得有點像在辯論,這讓我很好奇法官為何沒有在一開始就阻止雙方,僅確定雙方立場與所呈上之資料即可。
而這次旁聽通譯也是一樣,明明有通譯,卻是由律師在翻譯給當事人與法官聽,這讓我覺得通譯好像在法庭上的功能並不大。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高院相較於地院設備上就明顯感到落差,地下一樓還有設置咖啡廳、餐館…等,感覺起來就比地院舒適許多,二樓的大廳還有很舒適的休息空間,也有律師的專屬休息室,另外我記得我進地院的時候好像沒有特別將包包放在檢測的儀器上就直接進去了,而進高院有這樣的檢查程序。而且地院庭期的電子化好像沒有做得很好,像高院的法庭外面都有電子化的庭期表。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