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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學生姓名:     16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法官姓名:蕭惠芳、侯志融、陳姿岑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105

396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六法庭

歷審裁判

105/06/02

 1045

10451100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時間上我想是沒什麼特別的問題的,但是我個人覺得對於不熟悉的人要旁聽是不友善的,一開始我都是禮拜五有空,但是發現禮拜五開庭數都比較少,又加上原先我定好要去的第一個禮拜遇上總統就職,光是參訪就費了好大一番工夫,還好後來有幸能夠聽到這個庭,為一個合議庭。再來說到問答方式,其為相當流暢的,就像是我之前參訪過的法庭,但相較之下比較不同的是氣氛比起刑事庭不會那麼沈重,之前去聽刑事庭的時候光是問答就讓人緊張,為法官擔心為犯人擔心,這裡給人的是正義凜然的感覺,程序清楚,我個人認為是相當適合來旁聽做記錄或是對相關有興趣的人來此學習的地方;若是不清楚流程又或是對其程序稍有不懂之處來到這裡也可以一次明白,互相詰問,是明朗,有條理的。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法院跟社會一樣是個大家各司其職的場所,大家都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才能造成今天我們看到的司法,當然行政法庭也不例外,最佩服的就是法官與書記官了。法官不知道總共要審理多少的案件,但卻還是能公正的,條理清晰地去看待每個案件,給人民最正義的感受,要知道我光是看一份審判書就多辛苦了,很長太過於複雜以致看一次兩次看不懂,要看很多次才稍有領悟;再來就是說到書記官,要完整,清楚的記錄下整個過程,光是這樣就要打上多少的字,尤其還要跟上審判,要有速度,若是完全沒有法律素養我想也是辦不到的,由衷佩服這些為司法貢獻的人們。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法庭在上過相關課程去參訪後發現其實是相當公開的一個場所,從前沒去參觀過總是會認為是罪犯或是誤觸法條的人才會進到法院,但是親自訪後發現其實法庭分門別類的相當清楚,各自也有各自的作用,並不是像我們習以為常的事項,裡面並不可怕,是讓正義得以伸張的場所,觀看法庭並在旁做記錄可以學習到很多知識,變得不像法條死板板,變得可能可以在生活上用出來,尤其是行政法,跟民法一樣是生活中許多小細節都能用到的,聽完案例就可以知道自己在什麼樣的時間點是不是曾經犯下不該犯的錯誤又或是差點誤觸法律,當人增加之是是最重要的,明白這些法條如何應用在生活上才是最珍貴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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