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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學生姓名:     60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不詳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範例

105

46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第28法庭

言詞辯論

105/03/03

0914

09301000

1

105

不詳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第27法庭

不詳

言詞辯論

105/05/26

1400

1405~1425

2

105

不詳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第27法庭

不詳

宣判

105/05/26

1420

1425~1435

3

105

不詳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第27法庭

不詳

宣判

105/05/26

1430

1435~1440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當天在同一庭內連續旁聽了兩三個不同的案件,最令我意外的是開庭的時間,原先準備的兩天的時間分別要到地院和高院旁聽,但查了庭期表後發現才開庭竟然如此的「快速」,一個小時內就處理了三個案件。當天其中兩庭都是宣判,一場被告未到,原告則是由訴訟代理人出席,聲請依單方辯論判決;另一場當事人雙方都有到場,繳交書狀,並由法官告知下次開庭時間。還好當天有聽到一件比較有內容的言詞辯論,兩造當事人均由律師陪同針對不動產買賣契約中房屋的工程性損害,基於物之瑕疵請求減少價金並請求返還其不當得利(依民法第354、359、360)。舉證方面原告提出兩間房間天花板輕鋼架泥塊水掉落之照片,被告則提出土木技師公會之檢測報告,而法官對於提出新的東西均會詢問當事人對此形式上有無爭執等。之前雖然有看過一兩次開庭的機會但第一次有這麼完整的旁聽過程,也因為這學期修了民事訴訟法,對於整個開庭的流程也有基礎的認識,旁聽起來更了解也更覺得有趣。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我主要針對法官有比較多的想法,原先對法官的印象都是莊嚴和高高在上的,而當天旁聽的法官一開始令我印象深刻是因為她從門後出來後喊了聲起立卻發現當事人均未到場,而慌忙的書記官說「我要在上去拿個東西,我用跑的,很快!一分鐘!當事人來了請他們稍等我一下。」當時覺得這法官也太「平民」太有趣了,雖然法官沒有真的在一分鐘內回來,但這段時間我對法官的印象似乎也正在悄悄轉變為法官的確也是平民,她也會有一般人的日常生活和家庭問庭,只是她的工作是運用她所學的專業知識為大眾解決紛爭,進而塑造出法官的地位和社會階級。
  但開庭後,也發現這位法官不如想像中的「親民」,反而表現的強勢甚至對當事人的急於辯解露出一絲不耐煩的感覺。對於書記官的紀錄,她希望書記官不要自行記錄而是逐字記錄她所整理的結論,對於當事人犀利的問話有種隱藏著你就是必須接受的感覺,而當事人的回答也常直接被法官打斷,當時我想若我是當事人心情應該滿無助的,像是言詞辯論中被告有提出「時間」,但法官直接說為什麼要提時間?原本這樣不是對你比較有利嗎?讓被告不主張,還有原告的律師提到她們的書狀中還有提出損害賠償(民法227)但法官也依原本對原告比較有利而使其放棄主張。但我們對於法律也只有基礎的認識,法官也許也有她的立場跟理由吧,法官當然希望盡速解決糾紛且法官對於當事人的辯解都會明確的問書狀中有沒有?若有就不必說了,她回去都會看。這時也發現我聽了三場都遞了這麼厚的書狀,法官的工作量感覺真的不輕鬆。但法官的工作也算是一種為人民服務,我想可以運用自己的專業為社會貢獻,公務人員們應該辛苦也覺得值得才對,這也是我對自己未來工作的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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