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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學生姓名:     56

 

旁聽法院名稱: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趙雪瑛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返還不當得利

105

重訴

1197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第24法庭

言詞辯論

105/03/28

1600

1605-1640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先前在司法院網站查詢各個法院的庭期表時,發現法院的開放時間與一般公務機關類似,只有在週一到週五的上班時間對外開放,因此為了避免白跑一趟,有先確認好自己的課表或私事的時間,也不禁慶幸自己的課並未排得太緊湊。不過庭期表或是庭外門板上所顯示的開庭時間,好像只有早上和下午的第一個庭會是準時的,像我這次聽到的案件,實際開庭時間就稍微延後了些,之後也提早結束。
  因為此次案件屬於一般民事案件的第一審,所以趙雪瑛法官同時也身兼了審判長,也就是所謂獨任制。並且,由於現行民事訴訟法是採「集中審理」制度,改正了過去常讓人感覺漫長而無效率的缺失,像是法官在開庭時沒有再調查原告與被告方無爭執的事項,只就有爭執的事項集中調查證據,並在進行審理的過程中整理了雙方律師對於案件本身的爭點;另外,法官在提問雙方律師時,也不斷詢問是否有了解她的意思,對於律師所主張或是陳述不清楚的地方也再詳加詢問,以確保法官與雙方律師之間沒有誤解,使得案件能夠順利審理下去。
  而被告方律師認為原告方律師沒有提出雙方貨品對帳單等書面資料,不足以證明實際該交付的金額如原告所述,也對於涉外民事法的法條適用有所爭論,但法官認為若是一直糾結在書面的形式證明只會讓案件持續拖延,因此讓雙方先就實質內容的證明進行答辯,並約定被告在兩週內、原告在被告傳真資料後的兩週內備齊案件所需資料在改期開庭時呈交。原本我聽到這樣一來一往就要耗費一個月的時間,而且案件還尚在言詞辯論的階段,對此感到疑惑是否審理時間過於冗長,但後來想到雙方律師手上可能不只有這個案子,並且為了要完整呈現所需資料,必須追本溯源找齊並整理當初雙方公司的種種記錄,這不免也是一個浩大工程,因此也就不難料想一個案件的審理所需耗費的時間以及人力資源是多麼龐大,想必這也正是各個法庭人員在專業之下各司其職之處吧。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此次法庭的原告與被告公司(當事人)都沒有到場,只有雙方律師代表出席。我個人覺得原告律師聲音不夠大聲,面對法官提問時不知是否過於緊張,回答的語氣上有點不確定又帶點結巴,而被告方的律師口條則較為清晰。儘管原告方與被告方態度都很和善禮貌,不過雙方在回答時都會加上「應該」、「似乎」,對於掌握到的資料不太有信心的樣子,也許是因為兩家公司都屬於國外企業,其中一家甚至在台並無據點,在資料蒐集(對帳單等)方面尚未完備;也因為證據未蒐集完全,爭點也有數個,約四十分鐘的言詞辯論中,主要是雙方對於「涉外民事法」的法條適用意見不合,但一直在這上頭打轉,導致案件的進度不如預期。
  而此次案件的法官(獨任庭)則較律師來得專業,在雙方答辯的過程中,有條理地統整原告與被告所述,並做出適當提問,可見法官問案時的專注。像是被告對於原告目前尚無交付對帳單資料的部分緊咬不放,認為目前事證無法證明被告應交付的金額如原告所述,而法官此時就將形式的真正(對帳資料)暫且擱置,請原告於兩周內調好資料,留待改期開庭時再針對這部分討論,並就實質內容的真正請雙方先做說明,避免案件再拖延下去。另外,那時有去另外幾個法庭旁聽,有一庭的法官較強勢,講話一針見血,若提問沒有得到相應的回答會立刻打斷,但趙雪瑛法官問案時的語氣絲毫沒有不耐煩,整個法庭的氣氛並無其他法庭來得劍拔弩張;並隨時確認書記官的書面記錄,並會等待書記官打到目前的答辯進度,才會指示雙方律師繼續做說明。
  我認為書記官是整個法庭內最需要專注的一員了,她會就法官與雙方律師所述,將冗言贅字去除,簡明扼要地記錄重點,節省了時間也更能一目瞭然,並不會因為將字句改掉就改變原意。這也改變了我以往的認知,以為書記官只需要打逐字稿,但其實逐字稿不僅會跟不上雙方答辯的速度,過於冗長的紀錄更會讓人無法清楚了解重點所在。
  以往也以為通譯只需負責翻譯,這次在法院旁聽發現,在過程中他會幫忙傳遞證物書卷給法官,而在最後也看到他起身,遞給雙方律師改期開庭的通知;庭務員在庭外負責辦理當事人、律師的報到手續,我問可否進去旁聽,她的態度也很親切有禮,指示我該坐在哪並簡略說明目前審理進度。我覺得通譯和庭務員都像是法庭的小幫手,負責處理一些簡單的工作。


2.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儘管不甚熟悉法院民事庭的位置和樓層,只要一進門向櫃檯人員詢問,皆能得到友善且清楚明確的回應,依著指示走上三樓後,也都有指標指明各個法庭的方向。而各法庭門外都有牌子,上面皆標明了此次法庭當日所有的案件資料,審理完成或正在審理的案子也都會標註在最後,讓民眾一目瞭然,我就是看到張貼的資料覺得感興趣的就進去旁聽。
但也許是因為地方法院法庭的空間不如高等法院法庭來得大,旁聽席稍嫌少了些,除了學習法官、記者席等,法庭內的旁聽席不超過五張,若是學校參訪的話可能所有法庭的位子也無法容納所有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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