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05
旁聽法院名稱: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官姓名:黃國益
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實際案例 |
103 |
上易 |
000888 |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10庭 |
亥 |
準備程序 |
104/03/27 |
16:10 |
16:00~16:30 |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開庭時間提早十分鐘開始。由於只是準備程序,我認為早點開始、早點結束可以節省雙方律師及當事人的時間。
此庭為獨任庭,讓我有些意外。我以為二審需要更多法官進行審判,但或許求償金額不高,只要一名法官處理即可。
本案關於給付服務報酬。法官先確認當事人身分,比如姓名和就職公司,接著確認公司相關資料和票據,比如兩間公司關係為何、當事人是否看過統一發票,以及支票詳細內容等等,感覺相當有條理。然後法官詢問雙方對上訴有無意見、傳喚另一位相關人士、詢問有無其他證據,最後約定下次準備程序的時間。
雖然法官笑容親切,但當細節不明確時,法官也會嚴厲指正,比如詢問公司名稱但當事人陳述不清,法官便說:「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不要用猜的,會有影響,要講全名!」接著詢問開支票的原因,當事人的敘述又不詳細,法官又說:「陳述要清楚,就當成講給白癡聽,別用『我們』,要講名字。」另外,法官也要求各程序確實把握重點,比如不要重複原審時表述的意見,對於新的問題應另行具狀供法院了解是否必須查明。
在爭點方面,雙方對於統一發票、支票有意見,法官要求徵詢兩個人:住商房屋永和店經理以及張小姐。然而張小姐生重病,必須另行傳喚,法官便和律師及當事人協調下一次準備庭時間:法官提出日期,當事人則因出差不能配合,律師則表示願意配合法官方便的時間。這些程序讓我看到審判人性化的一面:當事人可以因為生病就不參加審判;若因出差不能配合開庭可以和法官協調;律師要讓法官留下好印象因此客氣的說願意配合所有時間。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本法官恩威並重。他總是面帶笑容,耐心指導書記官打字,又向當事人表示會盡量滿足雙方需求,因為這將是最終判決。即使很有耐心,法官仍會適時展現堅定態度,提醒雙方必須謹慎面對審判。
該法庭通譯有點年紀,總是耐心傳喚當事人。該庭書記則相當年輕,打字又快,只是大家要同時糾正錯字。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高等法院挑高的樓層、明亮的環境讓人心情舒坦,然而肅穆的氣氛及號碼機叫號讓人聯想到醫院。
我和另一名同學共旁聽兩場審判,在另一場審判中,我們坐在後方座位,法官卻在審理時詢問我們是否是當事人。或許不少當事人寧可讓律師代理,也不想進入庭中央參與審判。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