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82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謝永昌
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
104 |
上易 |
300 |
台北高等法院民事庭 |
商 |
準備程序 |
104/6/11 |
15:50 |
15:30-16:20 |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這是第三審,也就是法律審,所以我們就來看準備程序,是獨任庭,準備程序好像一、二審的言詞辯論,法官會先把上訴人的上訴原因跟被上訴人講,然後開始問他們各自的主張還有證據。這件案子上訴人是一個老婦人,他被被上訴人,一個老先生打,二審終局判14萬。但是上訴人不滿意,覺得他還可以再要求更多賠償金,理由是他的牙齒被被上訴人打斷,所以他可以要求治療牙齒的費用,所以他要求對方賠30萬。於是法官開始問他他的牙齒是怎麼斷的,是整個連牙根都掉下來,還是牙根還在裡面,但是那個老婦人就說他去台大看醫生,醫生說是被打斷的,完全沒有正面回答法官的問題,於是法官又問一次,他還是回答一樣的話,總之就一直在鬼打牆,答非所問,我真的覺得哭笑不得。後來法官就放棄,他就卻上訴人說被上訴人就沒錢,你再要求判更多也沒有用,因為他沒錢給你,就開始勸他們和解,就說和解多好,還分析給他們聽,第一:你走和解可以省時間省錢,而且也沒那麼多錢賠你,第二:上訴人你們打輸的幾率比較大,第三:和解可以歸還三分之二的訴訟費。總之法官就是一直要他們兩和解,一直勸他們,後來上訴人說二十萬他願意和解,被上訴人說十六萬他願意和解,於是法官就說那這樣,法官幫你們協調折衷十八萬和解,雖然上訴人的兒子不太贊同,但是法官就一直講說他們會輸,後來在法官的半推半就之下他們就簽了和解書了。之前聽老師說過法官都希望案子趕快和解,法官就省了很多事,居然是真的。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法官(獨任庭,或合議庭之審判長、受命法官、陪席法官)之參考觀察點:
一、問案態度。問案態度是否懇切、公平,是否專心聽訟
二、訴訟程序進行情形。是否充分掌握案件爭點,依法調查證據、適當行使訴訟指揮權
三、敬業精神。是否適時做成裁判
四、其他。
法官是一個中年男子,講話很有條理,態度也不錯,但是不知為何他就有一種溫和中帶有威嚴的感覺,讓人不得不聽他的話,好神奇。而且他體貼兩位當事人是老人所以他問話的時候會用台語問,然後跟書記官會講國語。我覺得法官就覺得上訴人的牙齒不是被打斷的,是他牙齒本來就有問題所以才掉了,所以他才說他們輸的機率比較大。而且聽得出來他很趕快解決這個案件,應該是不想為了這種小事件還要麻煩,所以他就一直叫他們和解,覺得有點好笑。
上訴人是位老婦人,我們在外面等得時候也有看到他跟他兒子在外面,好笑的是,他兒子居然跟他說你要裝得可憐一點,裝無辜,這樣我們才會贏。感覺是他兒子逼他來的,他其實沒有很想告,是他兒子想要那筆錢。
被上訴人是位老男人,他穿的很隨便,而且衣服髒髒的,後來才知道他是在工地打零工的,所以薪水很少,工作機會又不穩定,所以也還不了甚麼錢。他還說他之前被判了四個月,應該是傷害罪,因為他確實有打人,他不久前才去交了罰金。
書記官是一個女生,打字速度蠻快的,也很認真在聽它們講了甚麼。最讓我覺得新奇的是,兩造一答應要和解他就馬上印和解書出來,超級快的,我都不知道原來書記官旁邊還配一台印表機,好多功能喔。
通譯是一個很年輕的男生,感覺沒比我們大多少,但他真的是一個很認真的通譯,都沒有睡覺,很認真的工作。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去高等法院跟地院最大的不同應該是氛圍,光是門口就很雄偉,望之生畏。進去之後非常安靜,都沒有人在講話,不像地院有點吵,還有人在聊天,而且我們那天幾乎都是不開放的庭,像是:離婚、分割遺產等等。只有一庭是開放的,而且門口的警衛都會問要來做甚麼的,很嚴格阿。最重要的是我覺得雖然高院的設備比地院高級,但是外面等候的位子實在是太少了,大概才六個,根本不夠坐啊。不過外面的電腦有寫得很清楚甚麼庭甚麼時候開、甚麼時候結束,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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