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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學生姓名:      10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法官姓名:   未記錄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104

411

二樓第七法庭

言詞辯論

104/06/09

11:00

10:4411:20

1.針對行政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
  (1)開庭時間安排:相較於民事、刑事庭冗長的辯論,以致開庭時間往嚴重耽擱,行政庭效
     率似乎頗高,開庭時間堪稱準時,我們觀看的這庭開庭時間甚至提早十五分鐘開始,因
     此讓我們錯過了開頭的部分,但從之後的問案過程中可以大略知道,原告是名外籍勞
     工,由於被檢驗出疑似肺結核問題,而與某行政部門產生爭議。
(2)獨任或合議庭:本庭為言詞辯論庭,採合議庭審理。
(3)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本案審理中,問案者皆為審判長,其餘兩位法官則僅與審判長討論。審判長是個看起來和藹可親的老伯伯,由於我們進入庭內時,應該是正在進行被告的陳述時間,當時審判長的態度看起來非常有耐心,在被告陳述完後,還會再重覆一次,以確認雙方理解是否有出入。但之後發現,審判長在聽原告陳述時,卻顯得不耐煩,三番兩次打斷原告表達的機會,讓原告甚至說出:「奇怪!被告陳述完後我不是可以對他的發言進行回應嗎?」這時審判長才點點頭,但眼神卻也沒有看向原告,原告陳述完後審判長也沒有多回應什麼,審判長在對待兩方的態度上有明顯差異,感覺得出來審判長想趕快了結此事。
(4)爭點討論:爭論過程雙方常提到時間點的問題,如原告5/8出境了一次,但當時並沒有確認為肺結核,在8月的檢查報告出來後才確認罹患肺結核,但並不代表原告5月時就已經有肺結核等等。
(5)訴訟進行流程:開庭將近40分鐘,程序上,主要由審判長發言,原告及被告律師輪流答辯,法官偶會相互交談。本庭最後宣布宣判時間在6/30,還告知雙方可以不來聽。


2.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
(1)本件當事人:原告席上只坐著一個人,身上也沒有穿律師袍,眉頭始終深鎖,在陳述
   前還會稱審判長為法官大人;而被告席上坐著一位律師及行政機關的一兩名人員。雙
   方人數及身分上的不同,再加上審判長的態度差異,面對這個畫面讓我彷彿看到小蝦
   米對抗大鯨魚的無奈。
(2)律師:被告律師態度理性,審判長不斷指正原告時,被告律師臉帶微笑。原告無律師
   在場。
(3)法官:態度相當平和,過程中皆無發言。
(4)書記官:審判長沒有特別糾正書記官打的內容,書記官就自顧自地一直打字。
(5) 法警:無。
(6) 通譯:僅作錄音工作。
(7) 庭務員:頗親切是個替代役,提醒我們要關手機,飲料不能帶進庭,可以暫時放在
    他的桌上。


3.其他旁聽心得
這次造訪的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是棟新蓋的建築,外觀及法庭設施都很現代化,旁聽席坐起來很軟、很高級,庭外等待開庭的座位很多,可以看到剛開完庭的當事人與律師討論著下一次開庭的準備,但行政法庭比起民事及刑事法庭數量沒有這麼多,如此大的建築物裡面的人員卻寥寥可數,冷氣開得很強,感覺有點浪費。
之前我旁聽刑事法庭時,該庭的書記官鳥打字很慢,看得出來很緊張,不停被審判長、檢察官等人糾正錯字及內容,審判長還要逐字陳述讓書記官記錄,由於當時書記官的記錄內容會直接用投影機投影在原告及被告後的螢幕上,因此即使是旁聽者也可以較快速清楚了解該庭討論內容。但這次的行政法庭少了投影設備,旁聽者無法看到書記官的記錄內容,因此除非是整個上訴過程都有參與,否則旁聽者較難掌握該庭內容(當原告被告提到一堆日期時,我的腦中一片混亂)。另外,由於我們對這次旁聽的法庭內容很感興趣,為了了解更明確的內容,我們還前往服務處詢問是否有此案件之前的開庭記錄可以看,但服務員表示除非是案件當事人,否則基於隱私無法提供給我們,雖然這是個預料中的答案,但也因此無法了解此外籍勞工的狀況還是有點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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