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班級座號:62
旁聽法院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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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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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詞辯論 |
99// |
1530 |
1540~1555 |
1.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A:我去看的庭是獨任庭,只有一個女法官、一個書記官跟一個通譯,法官問案的態度感覺有些不耐煩,我想一方面可能是因為法官已經開了很多庭,有點疲累所致,另一方面可能是因為當事人雙方所聘請的律師還蠻常答非所問的,法官得不到他想聽的答案時就又問了一次,致使法官有些不耐煩。至於雙方當事人的律師答辯的態度也讓我頗失望的,感覺雙方律師都沒有準備的很充分,所以當法官問問題時,有時候還要思考許久才勉強回答法官的問題。而此次開庭主要是關於不當得利返還的問題,但是因為法官所想釐清的問題是雙方律師都未回答清楚的,所以法官要求下次開庭必須將今天所要釐清的問題回答清楚,而在書記官將法庭上的對話紀錄都紀錄完後,法官最後說因為之後會將未審理的案子重排,所以這位法官會不會在審理到這件案子並不清楚,所以最後法官請雙方律師等法院的安排。
2.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A:這次去看的案子,原告的部分有原告及其律師,而被告部份則只有被告的律師來,雖然在我去之前我就知道現實中的言詞辯論情節絕對不像電影或影集裡那樣的激烈,但是當天去看的時候還是蠻失望的,雙方律師感覺都還很年輕,講話還算口齒清晰,但是有時候回答法官的問題根本是答非所問,不僅法官不耐煩,我在下面聽也覺得有點不耐煩,所以我覺得這兩位律師可能沒有做好準備,使得這次的言詞辯論變的相當平淡。而我覺得審理這件案子的法官頭腦非常清楚,對於想釐清的問題都能用言詞確實表達出來,且不論是原告或被告,只要法官覺得有問題就一定都會要求回答清楚,感覺是個很有能力的法官。至於書記官,就是一直在打字,把庭上的對話紀錄打成條列的形式,法官負責講要打什麼,書記官就只管把該打的內容用最快的速度完成,其他像是法警、庭務員等感覺都很閒,可能跟我們下午才去有關係。
3.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A:我去看的庭期時間是安排在下午的三點三十分開始,但是實際開始審議的時間是三點四十分,一開始覺得怎麼法官也這麼拖拖拉拉,後來想想可能跟地方法院的設置有關,我這次去才知道原來法院內部的設計跟醫院叫號一樣,哪個法庭到第幾號都會顯示,只要號碼到了,訴訟當事人就可以進入法庭並開始審理,我覺得這樣的設計很方便,而且很有秩序,不用擔心會有找不到自己要訴訟的法庭的問題。而在法庭內的設置,我覺得在旁聽席的前方設置一台可觀看的電腦,可看到書記官所打的對話紀錄,幫助旁聽者了解目前所討論的問題或者程序進行到哪邊,這是一個相當貼心的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