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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學生班級座號:57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王麗莉、陳駿璧(審判長)、連士剛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99

 

 

12法庭

言詞辯論

99/4/21

1435

1435~1505

1.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這一個訴訟案是兄弟之間的土地糾紛,原告三兄弟控告其弟在分完家產後,卻侵占其土地,並將廢物堆置於其土地上,屢勸不聽,不想將廢棄物做妥善之處哩,且欲出入三兄弟之土地時須經過被告之土地,但被告將自己之土地的門上鎖,三兄弟想進入自己地土地,被告卻遲遲不給予其土地之鑰匙,導致三兄弟無法出入自己的土地。雙方爭議點在於原告認為被告應當讓其三人自由進出土地,因為那是他們的財產,但是被告卻說只要原告打一通電話過來給他,他即會交付鑰匙給其兄,但是據三兄弟之供詞,每次打電話給被告時,被告常推拖,並無依據承諾交付鑰匙。

    這次相當準時開庭,我覺得這一點做得很好,可以減少當事人等待的時間,而且一開始先詢問當事人的資料有無錯誤,是否為當事人,確認雙方的身分。

    對於法官問案方面,我覺得法官因為一個月要處理的案子實在太多,所以心力方面比較難兼顧,所以一開始在開庭,當雙方律師在辯論的時候,法官大多在瀏覽書面資料,害我有點懷疑審判長有在聽雙方當事人說話嗎?但是,審判長卻常常能挑出雙方辯論中的缺失進行提問,這是讓我覺得很佩服的部分,表示他在流覽文件的過程中是有在聽雙方辯論的。而且他提的問題都很一針見血,讓當事人有時都難以回答,雙方都只能同意要申請什麼東西來查看〈要申請什麼的這部分我不是很了解,因為我聽不太懂〉。

    我發現一個狀況,因為這一庭的審判長是女性,其餘兩位法官,一個是男性一個是女性,而審判長大多和女性法官詢問相關問題,而將男性法官晾在一旁,而男性法官也兩眼無神,有時候有在聽證詞,有時候兩眼呆滯,無法確定到底有沒有在聽證詞,我認為這樣會不會有點失去合議庭的意義?

    在答辯方面,或許是因為當事人本身的法律知識較為薄弱,不管進行到哪一個程序,都一直想要搶著發言,有時會阻礙到整個開庭之進度。而且雙方在起訴書中都沒有明列支持其說法之證據,而且好像在這件案子的審理期間,土地實際狀況又有些改變,所以導致在開庭的時候原告才將土地最新的狀況之照片呈上給法官看。

 

2.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我覺得開庭的時候應該要每個人都到,像這一次言詞辯論兩造雙方原告和律師一起出庭,而被告只有律師出庭,很多案情的細節其實被告律師也不甚清楚,只能說「我不知道」或是要再詢問當事人才會知道,他好像沒有到過現場看過,他所知道的一切都是被告告訴他的,我不知道這是不是拖延戰術應用的一種,還是被告律師真的不知道,不過相對於被告,原告就可以就案情的細節部分提出說明,我覺得這樣對案情的審判進度應該才有發展的幫助,不然一直都是不知道,就失去今天開庭的用意了吧。

    關於律師的部分,我不知道是不是資歷的問題,還是律師自我的風格不同,被告的律師整場辯論中,大多都是看著手中的資料照著念的,聲調沒有變化,很乏味,而原告的律師就可以很輕鬆的和法官說話,一付迎刃有餘的樣子,我覺得或許跟律師本身對案情的了解程度也有相關吧。

    關於法官的部分,在這一場法庭開完,我們繼續留下來兩旁的法官換人了,女性法官換成一位男性法官,而這次審判長徵詢意見的對象由原先的女法官換成了一直都在的那位男法官,常常跟他討論案情的內容,而在開庭的時候,剛換上來的男性法官,就已經開始有呈現打瞌睡的現象,這一點有些不合理。

    關於書記官的部分,她是選擇性的紀錄,並不是寫逐字稿,而是篩選重要的部分記錄下來,我一直以為書記官是要打逐字稿的,但是到這個時候我才知道,原來是只要記錄真正重點部分就好,他打字速度還算快,所以通常可以在說完話沒多久就把內容打出來。

    整個庭裡面我最有疑問的部分就是「通譯」設置的用意為何?因為現在大多人都是說國語,或是台語、客家語……等,台灣常用的語言,所以大多不需要翻譯,通譯的設置就顯得有些唐突,變得好像只是法庭上的傳遞文件給法官的人,我覺得這些工作為什麼不能交給庭務員做呢?為什麼不能兩告雙方其中一人提出需要「通譯」的申請時,通譯再來呢?這是就不會顯得有些浪費人力,且也可以有更多的經費去請更多不同語言專長能力的人來,避免真的需要專業翻譯人員時,卻發現沒有人可以翻譯的窘境。

 

3.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我覺得高等法院的安全措施做的還蠻嚴密的,一進去要做金屬檢測,這一點讓我覺得有些驚奇,因為我沒有想過會要做金屬檢測,且連包包都要分開檢測,安全工作做得很徹底。而且檢查人員態度很和善,還提醒我們不可以錄音、攝影……等事項。

    一開始進去台灣高等法院時,我的第一個想法是──天呀,這地方會不會太高級了一點,裝潢得很漂亮又不失莊重,讓人有一種眼睛一亮的感覺,但是我想常常進出這裡的法官和律師應該已經見怪不怪了吧。進而想想高院就這麼漂亮了,讓我不禁好奇不知道最高法院會是什麼樣子了。

    一樓牆上的電子螢幕會顯示每個法庭裡面所正在開的庭,而在每一個法庭門外,都可以看到螢幕上顯示裡面正在開的庭,而且還會有接下來要開的庭的相關資訊,這一點讓我覺得很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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