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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學生班級座號:17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李昆曄、呂大郎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98

重上

000488

準備程序

99/04/06

14:10

14:11~14:27

 

99

000004

準備程序

99/04/26

14:25

14:28~14:33

 

99

000304

準備程序

99/04/26

14:30

14:30~14:47

 

98

上易

5825

準備程序

99/04/26

14:45

14:48~15:15

 

1.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在同樣下午的時間到達高等法院,但是沒有人來人往,顯得很冷清,而大多也都是獨任庭,因為這次旁聽到的案件都不是太大的情節,法官在與當事人的問答方面,其中我印象很深刻,有一個沒有請律師的當詩人,可能因為不善言詞,講了長達幾十分鐘,卻沒有切中要點,而法官還是很耐心,會一一訊問他所要表達的想法,不會表現出不耐煩的態度,但我卻聽得很模糊也不會想再聽,由此可以看出律師的重要性,專業法律人比較能了解整個開庭的情形,還沒聽出結論我們就出去了,這樣顯得很不禮貌,原本以為會被法警或庭務員制止,但是沒有,表示法院很人性化,而這件案子因為當事人的陳述問題,導致後面的案子延遲許多,走出去時看到許多人在等,也有看到上一個案件的被告及原告的雙方當事人及律師在討論事情,而即使是高等法院,還是有根地方法院一樣,會很快開完庭,在約定下一次的開庭時間,往往是一個月之後了。


2.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法院的工作人員各司其職,因此地院或高院都大同小異,法官詢問當事人或代理人,讓他們有答辯的空間,法官看起來都很嚴肅,但其實不會,都很有耐心,會細心處理每一個案件的環節或癥結點,也幫助書記官做詳實的紀錄,書記官在一旁則是很專心聽雙方的辯論然後對於太冗長或一件事情講來講去都一樣的狀況下會簡明扼要的記錄在電腦裡,通譯一樣從事傳遞的工作,另外就律師來說,會要求法官給予更多資料,即使對方可能不想公開,但由此可見律師的近頁態度,而我最佩服的就是法官,因為他要看完所有資料,還要從頭了解整個案情,但總是不急不徐很有耐心,看著庭務員送來得一大疊厚厚的資料,真是讓人嘆為觀止。


3.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或許是相較於地院,高等法院比較嚴謹,在入口處設有機器,讓所有進去的人都要檢查包包,也因為之前去地院的經驗,這次很快可以找的民事庭,但是人就沒有像地院那麼多,因為有些案件不能進入高等法院,或有些人不願意在花精神精力在訴訟上,相較於地院紙張的時程表,高院採電子螢幕顯示,因此不用透過庭務員在每一次開庭結束還要蓋章,進行到哪哩,螢幕都很清楚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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