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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學生班級座號:15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李昆曄、呂大郎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98

重上

000488

準備程序

99/04/06

14:10

14:11~14:27

 

99

000004

準備程序

99/04/26

14:25

14:28~14:33

 

99

000304

準備程序

99/04/26

14:30

14:30~14:47

 

98

上易

005825

準備程序

99/04/26

14:45

14:48~15:15

1.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對於地方法院判決不服可再上訴,審判地點即是高等法院,這天去剛好都是準備程序,即是把接下來的案子做個大概整理、說明及約定下次審判的時間,因此開庭時間的安排很合理幾乎皆是十分鐘就會結束,不像上次在地方法院旁聽有言詞辯論比較精彩。
    
旁聽的第四個案子,因為當事人所寫的上訴書沒有表達清楚,而且只有上訴人自己一個人,因此法官從頭一一整理事件發生的經過,加上案情有點複雜,因此準備的時間較長,感覺下一個案子會延遲,雖然上訴人表達得不順暢有時甚至不太清楚,法官很有耐心的一一詢問了上訴人細節,以及對有疑點的地方做澄清,比如上述人陳述的龍眼臺數量戶內戶外各有幾個各賣給被告幾個一一做確認,突然讓我覺得法官其實很親切溫暖,不像面部表情般冷漠嚴肅。
   
結束後,果然法庭外好多人在等待開庭呢!

2.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除了意外感到法官很親切溫暖外,這次旁聽法庭對書記官和通譯皆無留下什麼深刻印象,可能是工作就是那樣,書記官不停的對著電腦打字,法官時不時的糾正,通譯默默的坐在一旁,必要時呈遞證物,和在地方法院看到得沒什麼不同。
     當事人在陳述時可以感覺到被告很無奈的坐在一旁,因為一大半時間皆是上述人在陳述,被告並沒有說到什麼話或做什麼事,但總不能讓被告先行離開或者出去走走,另外庭務員和上次去地方法院一般親切,時常可以在法庭內看見庭物員的身影,來來回回運送資料。
    律師對法官的稱呼好像都不盡相同,有的稱法官為法官大人,有的稱庭上等,而且語氣皆很尊敬,像是請法官細查,感謝法官什麼什麼的,不知道該如何具體呈現出那種過度尊敬的感覺,坐在旁聽席的我不禁雞皮疙瘩,過份尊敬的律師讓人感覺有點阿諛奉承。

3.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比起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比較如同高等兩個字看起來真的比較高級,一進門要把包包放進一台機器檢查,但這一次沒有像上一次到地方法院像無頭蒼蠅一樣在裡頭轉來轉去,馬上就找到可以旁聽的法庭,外面有螢幕顯示現在正在審訊的案子的資訊,還記得地方法院用的是紙張,果然比較高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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