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班級座號:30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張蘭
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
99 |
上 |
000239 |
五 |
甲 |
準備程序 |
99/05/03 |
1430 |
1430~1500 |
1.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這一庭是關於離婚的訴訟,附帶贍養費與撫養費的請求,因此法官有特別向雙方確認關於小孩的年紀,大約再過幾年才成年……等問題,用以作為判決應該支付多少撫養費給女方的依據,我覺得高等法院每一庭的時間安排比較不像地方法院這麼密集,因此時間上也較充裕,法官與訴訟代理人的神色都顯得非常從容,氣氛也相當緩和。這一庭是獨任庭,僅有一位法官,而上訴與被上訴人其中一方是聘請了兩位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本人則未親自到庭,另一方是訴代與本人兩位同時到場。
2.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兩個小時陸續看了幾庭下來,我發現通常法庭內,臉部表情最僵硬的就是書記官了,雖然法庭中地位最高的是法官,但是每位法官其實都滿有自己的架勢或情緒,因此表現出的樣貌還比較生動,而通譯或庭務員則因時常代為傳話或傳遞卷宗,所以偶爾必須走動與傳達訊息,幾個角色相形之下,其中最沒變化的就是書記官了,另外我也發現,許多書記官年齡層普遍都比較輕,也許是持著戒慎恐懼的心理,所以神情都特別嚴肅專注吧!
3.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其實關於這一庭的上訴案件內容,我比較好奇的是,這一個離婚的案件之前是經過如何一番波折,而必須輾轉來到高等法院對簿公堂,讓人不禁想進一步想像前幾審開庭時的實際情況為何。
去完地方法院,接著來到高等法院,其中明顯感受到很不同的是,地方法院除了一個警衛在門口看著人潮進出,巡視有無可疑份子之外,其餘大多數人就像進出菜市場一樣來去自如,門禁較為寬鬆,至於來到高等法院,要進入之前第一步就是必須通過檢查行李的X光儀器,查看包包內是否有違禁品,另外高院內的人煙較稀疏,因此氣氛也較充滿肅殺之氣,亦可說是一股較強大的正氣!地院與高院內部的設施裝潢也稍有不同,高等法院內看似比較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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