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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學生班級座號:36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吳燁山、藍文祥、陳麗芬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99

家上

38

6法庭

言詞辯論

99/05/11

1520

1520~1535

1.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早到了許多,所以就在外面等了好一陣子,接下來準時開庭就像醫院叫號一樣亮燈要求當事人及律師進去。這一場是離婚的案件,當事人都沒有到,因此是雙方律師分別說明,上訴人的律師先以上訴人(妻)與被上訴人(夫)並無分居之實來做為開頭並說明理由,接著以如洗澡時被關燈、回家時家門鎖被換掉等等來表明其提起上訴原因及背景,而被上訴人律師亦予以反擊表示並無此事,且被上訴人不願離婚,又回到上訴人律師時法官已經趕到稍微不耐,表示雙方所提皆在書面上有提及不該不斷反覆陳述,緊接著法官與雙方律師議定宣判時間之後就結束。

2.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這一場由於律師不斷的說明文件裡已經有的東西,法官看起來心不在焉,另外我觀察到了庭務員的工作,除了看一下現場狀況之外,他都在看考試用的書,或許很多人都會利用這樣的工作當跳板讓自己獲得更高位的工作吧。

3.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高院跟地院是兩個截然不同的環境,從建築到燈光色調一直到裡面的氣氛,我不喜歡安檢這種東西,但高院的安檢都只是口頭詢問,連金屬探測器都不太看的,只用X光看包包,這就讓我覺得沒這麼不舒服。高院的氣氛跟地院截然不同,建築物裡看得出來是新建築特別裝潢出復古的感覺,加上走廊上沒甚麼人,人員之間也是談笑風生,比起地院的混亂壓力如喧嘩等等差異頗大。另外一提的就是高院民庭與刑庭的警衛都非常親切,詢問路如何走的時候還邊說明邊帶一小段路。庭外的公告欄也是採電子式的,與地院以人工方式記錄差異頗大,現場也有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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