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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學生班級座號:63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李錦美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99

上易

335

4法庭

準備程序

99/05/28

1445

1449-1512

1.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這次看的是準備程序,似乎沒有上次看的言詞辯論激烈,法庭上氣氛挺悠閒。

    法官先看一看前一審的判決書(間接審理),在準備程序中,分析案情給兩造聽,針對案情重點或疑點訊問兩造想表達之意(雖然我覺得主要都是在訊問律師,雖然程序上就算請了訴訟代理人,當事人還是可以自己說明,但看來請了律師後,當事人就不太願意自己動腦筋,所以都是律師在發言,當事人當花瓶)然後再列點說明下次開庭會爭訴哪些內容,以及討論要對哪些爭點進行攻防?(被告的律師一直把「攻防」這兩個字放在嘴邊,看得出來很躍躍欲試啊!)另外,法官叮嚀了哪些證據要整理出書面會比較方便在開庭時進行辯論,哪些卷證要雙方傳閱(還幫他們訂出交換資料的時間表),不知道這是不是準備程序的定式(畢竟我國採用的是職權進行主義),貼心、細微程度讓我相當驚訝!

    不過,這樣細密的程序和內容安排(連下次兩造要討論哪幾點?哪幾點不用討論?)會不會很容易變成整個案件的方向都由法官引導,影響到處分權主義的範圍呢?

2.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一邊聽另一造陳述,一邊看筆記,還可以在另一造講完後馬上提出疑點(包括用詞上的異議),口語有條不紊,言詞專業,是怎麼做到的?(我都聽花了)這就是專業!

    另外,發現了一件有趣的事,被告的律師對法官的稱呼相當多變,包括「庭上」、「審判長」、「大人」、「審判長大人」等,多種排列組合,頗有趣的。

3.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發現高等法院的裝潢、設備又比地方法院高上好幾個等級,像是法庭外的開庭資訊板,地方法院是用紙本,須庭務員手動登記開庭或結束,而高等法院則是用液晶電子顯示器,還有許多相關的電子設備,電子化的程度不禁讓人感嘆台灣不愧是「蒫薾小島,資訊大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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