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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學生班級座號:12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周舒雁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92

重上更

44

第6法庭

準備程序

97/11/28

1500

1502~1555

•1.   針對民事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開庭時各種人員的態度、案件爭點內容討論、處理流程等):

  星期五只有準備程序的訴訟可以旁聽,法院的人也都寥寥無幾,連門口檢查的警衛都叫我去刑事庭或是地方法院聽比較有趣。不過開庭開的很準時,應該是因為是下午第一庭的關係,當事人及雙方律師均提著超級大包的行李箱,我起先猜想著或許他們是出國剛回來直接就趕著開庭,後來才發現那幾個行李箱裡全是滿滿的卷宗夾。法官的桌上也有三大疊厚厚的卷宗夾、文件等等,一捆一捆的,有點懷疑他怎麼從裡面打開找到他想要的資料?

  由於在中午時,先來了跟服務的小姐詢問相關的注意事項,一開庭他馬上帶我進去跟我說要做哪裡,又囑咐了我注意的細節。記得出發前從旁聽規則中看到了一條是法官進入庭上時,全體法庭上的人均需起立致敬,然而服務小姐沒有說,法官走進時我也沒有注意到這點。

  我聽的是一起關於建築糾紛的案子,大意是說承租商未能在期限內完工,且完工後有側牆面癱塌,上訴人因此提告希望獲得賠償;然承租商認為當時是為不可抗力因素(依稀聽到是天候),因此適用他們的趕工合約,不算是遲延給付。

  也許是準備程序的關係,法官僅僅就雙方提出的聲明書逐條檢視,確認雙方的意見。而我這時也才見識到他們認真的態度跟資料的齊全,每討論到一條爭點,三方(法官、上訴人、被上訴人)就會開始拿資料,然後三個人比對。不過在上訴人及代理人的地方,都是由律師發言,而當事人除了一直拿筆寫東西之外,沒有做任何表示。

  法官這一次準備程序的主要目的是要簡化爭點,這也是雙方律師都同意的,然後中途雙方彼此討論之下有時增加爭點有時兩個人同意就省略了爭點。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其實這場庭比我想像中劍拔弩張的氣氛輕鬆很多,兩個律師也一直輕鬆的保持微笑,法官是嚴肅中偶爾微笑,書記官一直低頭打字,而通譯坐在庭上看著大家,表情永遠不變。中途有幾個小插曲,在更改爭點的時候,由於書記官不熟悉內容,是法官一個字一個字唸的,

例如:182點34,一個曲曲,183.54,一個括號裡面是阿拉伯數字1等等。中間有一長段跟改聲明的部分,法官都這樣耐心的唸,書記官慢慢的打,然後兩個律師就互看,微笑了一下。那個當下,我忍不住也想要偷偷的微笑一下,就連兩個臉色不好看的當事人也互相看了彼此微笑了呢!

  至於法警我好像沒有印象,但後來去地方法院時就有看到了他們在門口虎視眈眈。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到達最高法院之前,我先去查了地圖,希望可以萬無一失的走到那裡,沒想到,不論我查的地圖多精確多詳細,我還是足足迷了一個小時的路。繞了好多彎又問了好多個警衛路人,才終於到達高等法院,希望司法院可以將他們的網站交通地圖上面的房子畫上路口,不然一直要繞一大個圈才進的去好麻煩!而且另外一點我迷路的原因更好笑,因為他們的地圖標示的是刑事大廈,但是我要去的是民事庭,幸好在東問問西問問之後還是找到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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