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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學生班級座號: 13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鐘素鳳
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97 | 訴 | 3488 | 27法庭 | 亮 | 言詞辯論 | 97/11/21 | 1020 | 1027~2048 |
- 1. 針對民事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開庭時各種人員的態度、案件爭點內容討論、處理流程等):
此為讀議庭,案件是處理家庭財產相關,原告為母親(由大兒子代理);而被告是其餘子女。爭議點有三:一、原告認為報告持有房屋鑰匙,等同佔有房屋;被告則反駁說持有鑰匙為照顧母親之用,反觀大哥並未替母親出過半分看護費用。二、原告方(大兒子)提出被告一下子引用原告證詞(母親);一下子又說母親已經精神耗弱,兩者自相矛盾。三、原告方律師提出:於先前開庭時,原告(母親)曾暗示律師自身行為受限;但原告之前卻能多次清醒的進出律師事務所,與被告主張之精神耗弱不符。
-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雙方律師準備充分,法官最後決定12/18再審
-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法庭備有老花眼鏡供取用,中間還有電腦螢幕顯示兩造、法官所說過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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