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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學生班級座號: 13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鐘素鳳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97

3488

27法庭

言詞辯論

97/11/21

1020

1027~2048

  • 1. 針對民事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開庭時各種人員的態度、案件爭點內容討論、處理流程等):

此為讀議庭,案件是處理家庭財產相關,原告為母親(由大兒子代理);而被告是其餘子女。爭議點有三:一、原告認為報告持有房屋鑰匙,等同佔有房屋;被告則反駁說持有鑰匙為照顧母親之用,反觀大哥並未替母親出過半分看護費用。二、原告方(大兒子)提出被告一下子引用原告證詞(母親);一下子又說母親已經精神耗弱,兩者自相矛盾。三、原告方律師提出:於先前開庭時,原告(母親)曾暗示律師自身行為受限;但原告之前卻能多次清醒的進出律師事務所,與被告主張之精神耗弱不符。

  •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雙方律師準備充分,法官最後決定12/18再審

  •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法庭備有老花眼鏡供取用,中間還有電腦螢幕顯示兩造、法官所說過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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