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63
旁聽法院名稱: 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袁靜文
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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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台抗 |
406 |
高等法院 |
謙 |
言詞辯論 |
105/06/08 |
?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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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這次旁聽的是請求離婚的庭。由於隔了一陣子才撰寫心得,故忘記了正確的開庭時間,但開庭時間安排在下午,為五個法官的合議庭。本案件是以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扶養費為由提起再抗告。原告(未成年子女父親)希望能取得其女主要照顧權。然而,原法院依其未成年子女尚無表意能力,且現與被告(未成年子女母親)同住,其現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且未成年子女現因有喝母乳之需求,且於生活及情感上較依附母親,其陪伴及照顧未成年子女吳時間又較長,評估相對人之親職功能較佳,且能符合未成年子女現階段之需要,將其主要照顧權判給母親。而在本次審判中,法官認定雖原告有較佳之經濟能力,但未必能給予其子女較佳之生活照顧,且其子女確實對於母親的依賴度較高,故駁回原告之抗告。並提醒雖判決如此,但兩造皆有盡心照顧扶養未成年子女與保護其之義務。這一起旁聽案件進行的過程並無太大的爭執,整體而言平順的按照流程進行,而爭點也較簡單,因此並未有太多複雜的交互辯論之處。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
整體而言法官是專心聽訟的,且亦在庭中提醒兩造雙方身為父母之照顧義務,最後在考量子女最佳利益的情況底下做出了判決。也由於庭中並未有過多激烈爭執之處,因此法官並未花太多時間維持秩序,審判過程態度皆沉穩懇切。
3. 其他旁聽心得
法院中有許多法庭,每個門口的電子顯示板都顯示了滿滿的案件排程,而或許因為這次參訪的是高等法院,因此已經相較於之前參訪地方法院時少了許多小案件,但整體來說即便在高等法院,也好像有一堆怎麼樣都審不完的案件。這讓我想起了,常聽說台灣的法官跟檢察官的工作負荷量很大的事。在不少人的印象中,法官和檢察官都是決定人民生死,高高在上的職位。然而事實上這些工作並不如外人所想的那樣,在台灣,積案過多造成的司法人員負擔和審理品質下降都是我們亟需改善的問題。若司法體系中這樣的問題持續存在,最終侵害到的也將是我們自己的權益。因此,認識司法體系及其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對我們而言是十分重要的。
這次旁聽的是請求離婚的庭。由於隔了一陣子才撰寫心得,故忘記了正確的開庭時間,但開庭時間安排在下午,為五個法官的合議庭。本案件是以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扶養費為由提起再抗告。原告(未成年子女父親)希望能取得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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