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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學生姓名:     53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陳家淳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範例

105

46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第28法庭

言詞辯論

105/03/03

0914

09301000

 

105

236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第29法庭

言詞辯論

105/06/15

1040

1050~1115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這一個庭是獨任庭,只有陳家淳法官,感覺這個法官的問案態度比較強硬,由於原告答辯時敘述的方式非常緩慢,都是一個字一個字念,盯著螢幕打完了還要思考很久才會繼續答辯,所以法官可能是為了加速審理時間,常會在原告語句停頓的時候借問「然後呢」,並針對所問的問題質問原告,若是原告提出模糊的回答,法官會一直問到原告思考完給出確定且詳細的答案為止,若是真的不確定的也會再三確認是否當時情形就是不確定的狀態。訴訟的內容大致上是屋主承租房子給一家公司建造員工宿舍,但是由於沒有協議好導致最後想要員工宿舍的一方要的是每間都是兩人房,但是原本建造商是將每個房間裝潢成單人房,因此產生爭議,導致屋主提起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法官(獨任庭,或合議庭之審判長、受命法官、陪席法官)之參考觀察點:
一、    問案態度。問案態度是否懇切、公平,是否專心聽訟
法官的問案態度算是有點咄咄逼人,但是當事人答辯的速度真的非常緩慢,有一些事情或是日期也常常沒辦法很確定的說出來,但是可以感覺得出來法官非常專心,會幫忙把當事人想表達的話轉述承讓書記官比較好打的文字敘述,也會回頭提問房間數等問題請書記官拉上去補充。
二、    訴訟程序進行情形。是否充分掌握案件爭點,依法調查證據、適當行使訴訟指揮權
根據旁聽時聽到的內容,這次的爭點是在看屋時屋主、承租作為員工宿舍的公司、裝潢公司三方有沒有對於裝潢有表示異議,有沒有答應繼續進行下去,法官在這部分問得非常詳細且謹慎。
三、    敬業精神。是否適時做成裁判
法官結束時有預告會在7/19進行宣判。
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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