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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學生姓名:     42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林佑珊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103

-

  -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第24

言詞辯論

105/05/11

0930

 0930~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這次我們旁聽的是獨任庭,而進行的是言詞辯論的程序,當天到庭的人有原告律師、被告律師以及被告法定代理人,當天還有三位證人,兩位被告證人以及一位原告證人,而一次只能有一位證人被詢問,其他證人要在庭外等候,被告證人先被詢問再詢問原告證人,而每位證人要被詢問之前,法官會跟他說明注意事項,且必須說出身分證字號以及戶籍地址,法官也會告知如果說謊的話會構成偽證罪,最後由通譯給證人一張詰文,證人必須朗讀並簽名,才會開始詢問,這是我第一次旁聽到有證人的庭,也是第一次了解到原來詢問證人之前有這些程序。
    因為這個庭感覺已經開了不只一次以上,所以一開始我們沒有辦法馬上進入狀況了解整個案件的系爭事項,但是在經過兩告律師詢問證人的過程中,漸漸可以釐清出來這個案件的事情是發生在金門的工商休閒園區,而在系爭損害賠償的相關事件,主要是因為在建築物南棟的屋頂有漏水的狀況,所以進行補修工程而產生的相關問題來進行言詞辯論。此案件的原告及反訴被告為升○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及反訴原告為太○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從此得知,應該是兩家公司因為系爭工程而互相告對方。
    第一問證人為台開公司的員工,他是被告證人,根據證人的回答可以知道系爭工程南棟屋頂漏水,而因為升○公司一直沒有去處理,所以台開的子公司台灣綠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找了盛○國際工程事業有限公司去修補,而此位證人也被台開公司派去金門看屋頂漏水的情形,在整個詢問的過程當中,有提示證物好幾次,大多是工程圖,此時通譯就會把卷宗拿給證人,請證人回答律師所問之問題,在詢問過程中,法官也會請證人看書記官所打之文字是否符合其所要表達的意思,而有時因為律師所詢問之問題證人可能不知道,法官也會很客氣的跟他說「沒關係只要回答你知道的就好了」,在這整個詢問過程中,我覺得法官對於證人的態度真的非常懇切且和善。而後還有第二位證人以及第三位證人,但因為第一位證人詢問結束時已經過了一個半小時,因為我們有時間上的限制,所以我們在第一個證人詢問結束之後就先離開了,並沒有聽完,但因為發現有東西忘在庭中,所以我們十二點多有回去拿,那個時候也還沒有結束,正在詢問第三個證人,所以我們估計這個庭應該至少有開到三個小時。我覺得開如此久的庭不管對於律師還是法官以及書記官來講真的是非常辛苦也非常累,我們僅僅是在旁邊旁聽了一個半小時就覺得腦袋塞了很多東西,也覺得非常疲累,可想而知律師以及法庭人員們會有多累,而且思緒還必須一直維持非常清楚。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這個法官是我去旁聽過的庭中我覺得最讓人值得尊敬的法官,因為她的態度非常懇切,而且也十分的盡責,在證人進如庭中時,他都會用很和善的態度跟證人說明注意事項,且在律師問案過程中,因為要等待書記官記錄,所以有時會不得已打斷律師問證人問題,但是法官都會以非常和善而且懇切的態度跟律師說不好意思。另外,法官也會適時地詢問證人本意,怕是否有所誤會,過程中法官一直以一個非常公正的角度,能夠掌控整個程序過程,也表達的非常和善,我覺得真的是很棒的法官。
    書記官的部分,我覺得是這個庭中最大的問題,因為之後我們還有前去高等法院以及行政高等法院,其他庭的書記官幾乎都能自己在聆聽的過程中快速記錄言詞辯論的過程,但是本庭中的書記官,他的打字速度非常得慢,而且常常打錯字,除了法官糾正他,就連旁邊的律師也都會一直跟她說哪裡要刪哪裡要打什麼,而且通常其他庭的書記官都是自己在聽得盪下就會開始打下他們說聽到的內容,但是這位書記官常常都是等法官一字一句的念給他聽,他在一個字一個字的打出來,問案過程也常常因為書記官的記錄過於緩慢,所以必須打斷律師問話或是證人回答,其實讓整個開庭過程加長了時間,雖然法官對於場面的掌控仍然非常好,但是書記官記錄這方面確實花費了很多的時間。
    對於原告律師的部分,感覺他屬於比較強勢的律師,就是在問證過程中可能會給人比較大的壓力,相對於被告律師則感覺他的態度比較和善,形成一種對比。而在被告的部分,它的法定代理人也有問證人問題,但是其實我覺得被告法定代理人的態度並沒有很好,因為他會一直跟被告律師講話,而且會一直笑,也可能是因為他們得到對他們有利的答案,但是我總覺得這樣不是很好,因為整個庭還是在繼續,使得法官在詢問被告律師是否還有問題時,被告律師常常會因為在跟法定代理人講話,而不小心忽略法官的詢問。
    通譯就是遞送卷宗,而庭務員就是在庭外看證件,以及通知開庭的人,他們的態度都非常和善。在法警的部分,地方法院的法警很盡責,態度也非常好,相對之下,我們之後去行政高等法院時,法警根本沒有理我們。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第一次聽到有證人的庭,所以也是第一次認真看證人在被詢問時的情形,也才認真發現其實不管是法官、原告、被告甚至是證人,每個人面前都有電腦,可以看到書記官打了什麼,這真的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保障了不管是哪一方的權益,都可以針對書記官的記錄做出反應。而我還特別觀察到法庭內有提供老花眼鏡,對於那種要看卷宗時必須需要老花眼鏡的人來說,真的是非常貼心的服務。
    而在法院的志工方面我覺得真的非常客氣也確實有幫助到我們民眾,他們看到民眾有需求時都會主動上前詢問,讓民眾得以獲得協助。而因為我們當初第一次去聽的時候沒有注意到字別和案號需要記錄,所以我們後來又在前去地方法院詢問可否查詢字別和案號,志工也很熱情地告知我們該去哪裡詢問,但是地方法院的人說,這個只有當事人能夠查詢,所以最終我們還無法得知我們聽得庭的字別和案號,這部分要跟老師說不好意思,是我們不小心沒有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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