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旁聽學生姓名: 37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履行契約 |
105 |
訴 |
988 |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
行 |
言詞辯論 |
105/04/21 |
1100 |
1100-1115 |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這次旁聽的訴訟是獨任庭,雙方當事人皆無到現場,由律師擔任當事人代理人。這次的爭議點是關於契約履行,爭議是牽涉到房屋空間的使用,跟騎樓有關,從雙方爭論點推測應該是被告作騎樓地擴建而壓迫原告的空間使用,此和房屋前後建坪數影響有關,法官則要求要提共房屋坪數圖以作為判斷。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民事庭感覺溫和很多,沒有過於激辯的情緒,也都是代理人出面,就少了刑事庭的當事人互相針鋒相對的情勢,而且雙方似乎有意和解,法官向兩名律師討論可能的和解方法,請雙方律師回去補其應有的資料,並決議下一次開庭的時間,整體來說很溫和流暢。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地方法院充滿著律師們走來走去還有交談的聲音,感覺很熱鬧,民事庭跟刑事庭差的感覺差很多,民事庭安靜許多,而且不用打出紀錄在投影幕上,書記官的打字速度也有差,刑事庭的感覺比較專業。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