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36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許正順
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返還不當得利等 |
102 |
上 |
461 |
台北高等法院民事第14法庭 |
和 |
言詞辯論 |
104/04/08 |
1000 |
1010~1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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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好像除了第一庭以外都很難照著預定開庭時間開庭,但每個案件的情況都不同,總是要審理到一個階段再結束比較好,硬性規定時間好像也是在強人所難,所以沒辦法照著預定時間開庭也是可以理解。另外這是我第一次旁聽到合議庭,雖然有三位法官,但依然是由一位法官主要發言,像是問問題…之類的,是由他在主導法庭的進行,但也有看到三位法官有在討論的情況,好像是在確認某一份資料的內容。進入法庭總是會不自覺的嚴肅起來,因為整體的氣氛很莊重的感覺,當天的言詞辯論沒有很激烈,就是兩方律師針對爭議點提出各自主張,都很理性,整體進行得很流暢。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法官(獨任庭,或合議庭之審判長、受命法官、陪席法官)之參考觀察點:
一、問案態度。問案態度是否懇切、公平,是否專心聽訟
二、訴訟程序進行情形。是否充分掌握案件爭點,依法調查證據、適當行使訴訟指揮權
三、敬業精神。是否適時做成裁判
四、其他。
我覺得三位法官都有認真的在聽訟,雖然有兩位法官比較安靜,但都有給予原告和被告兩方的律師同樣的時間和讓他們充分陳述的機會,對案件的證據、爭點…方面也都有掌握,而且有試著要更清楚,試著釐清事情,不是採一種高高在上的感覺。我也是第一次實地看到書記官在做些什麼工作,打字速度真的很快,需要很聚精會神的聽每個人說話。還有通譯,一開始會不是很清楚他的工作內容,但後來發現他也很投入在法庭裡,注意著法庭裡的每個人,連我們這樣的旁聽者他也有在注意。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高等法院的裝潢跟地方法院就有著很大的不同,而且可能因為是高等法院,民事庭跟刑事庭已經分開了,所以有覺得指標更清楚,都可以很快的找到目標。而地方法院第一次去的時候有點搞不清楚方向,感覺怎麼一下子是刑事法庭,一下子是民事法庭,然後又一下子找不到民事法庭了,所以我覺得地方法院的指標可以再更清楚易懂一些,因為高等法院的真的比較清楚,很容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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