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32
旁聽法院名稱: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 法官姓名:許正順
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
102 |
上 |
000461 |
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第14法庭 |
和 |
言詞辯論 |
104/04/08 |
1000 |
1022~1050 |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我旁聽的案件案由是返還不當得利,是一個合議庭。我覺得開庭時間的安排太緊湊了,上一個案件延後了20分鐘左右。雖然這個案件是合議庭,但是其中一位法官過了一會兒才進入法庭。問案和答辯方事的態度都非常嚴謹,但是審判長在問案的過程中國語和台語夾雜,不知道會不會影響上訴人和被上訴人的理解。這個案件的爭點是前手的問題和被上訴人是否為事實上處分權人,在討論的過程中脈絡很清楚,整個流程也很順暢。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我覺得審判長的問案方式有條有理,問案到一個段落的時候,他習慣整理進度,然後以簡潔明瞭的話再確認一次,這樣的話不管是上訴人或者是被上訴人都可以完整的掌握問案的進度。問案態度懇切和公平,但是有時候會打斷律師的話。對案件非常了解,充分掌握案件爭點,而且依照調查證據適當行使訴訟指揮權。
上訴人的律師感覺準備得比較充分,書記官、通譯和庭務員都很負責,通譯除了負責文件的傳遞之外,也幫忙維持法庭的秩序。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我覺得法庭設施雖然簡單但是完整。法官的聲音沒有非常清楚,不知道法庭內有沒有麥克風。另外,法庭外的螢幕可以讓相關人員掌握案件進行的進度,非常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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