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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學生姓名:      16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法官姓名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填寫範例]

100

1415

二樓第七法庭

言詞辯論

101/03/15

0910

09001000

 

104

411

二樓第七法庭

言詞辯論

104/6/09

11:00

10:40-11:20

1.    出發前可參照各行政法院提供之「庭期查詢服務」挑選旁聽之庭


2.    針對行政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
開庭時間可分為兩部分,第一言詞辯論庭時間原訂11:00開庭,準時抵達卻發現已開庭多時,使我們有點錯愕,原來可以不照預定時間進行並提早10幾分鐘。第二則是法官會一雙方備齊資料的時間而定下一次的宣判日期。
我們那天其實聽了兩個庭,一個適合議庭、另一個剛好是獨任庭,我覺得合議庭其實跟獨任庭沒差多少,就只是法官比較多而已,但其實我覺得獨任庭的法官比較兇,不曉得是不是沒有其他法官在旁邊的關係,法官的問答都切入主題也會適時阻止雙方偏題的問答。
我們這次想分享的是外勞在台灣工作疑似得到肺結核,但外勞仲介是原告認為應該不得直接遣返,去年七月檢查,十月報告才出來,且是非活動性肺結核,不屬於傳染性是屬於合格的。


3.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
原告之觀察:
一進到法庭,映入眼簾的事原告當事人看起來非常占弱勢,因為她沒有請律師,孤伶伶地坐在原告桌身旁沒有其他人陪伴,她非常認真的聽法官的問題和被告的回應,偶爾會轉向坐在陪審席的朋友,以眼神或點頭示意朋友再回答法官的問題。在原告回應法官問題時,或許是因為沒有律師的幫助,有時候回答時會帶著無奈又有點激動的口吻,但我覺得她的資料備得滿齊全,覺得就是缺了律師的幫助,感覺臨門一腳就可以打勝訴。

被告律師之觀察:
反觀被告桌那頭,我看見一位穿著律師服的女律師,正氣凜凜地坐在兩個被告當事人旁邊。在法庭上,被告當事人說話只是跟律師交頭接耳,所有的法官問話都是由律師回答。但我印象深刻的是律師對法官都非常有禮貌謙遜,就算審判長,像是會說「法官大人,……」且會不時翻著法典和資料且用非常專業的口吻應答。

法官之觀察:
我對法官印象最深刻,因為合議庭的法官共有三位,其中一位是審判長,主要也是他在做問案。看得出來他有點年紀應該滿資深,我覺得他還滿公平公正的,有時會站在原告立場,最後也提醒原告是屬於自然人,在下一次的宣判可申請律師陪同;有時則會站在被告立場。但審判長問案的態度我有點不太接受,有一次審判長問被告但被告有點想迴避問題時說:「我是問你有沒有處罰的規定,直接說有沒有處罰的規定!」對原告也有類似態度不佳的問案:「我剛剛說的XX資料,妳要不要看,我這裡有啊現在要傳給妳看嗎!妳要看嗎」。所以我覺得法官法庭中有多威嚴,大家都要看審判長臉色對他畢恭畢敬。

書記官之觀察:
書記官在法庭中是非常重要的角色,在言詞辯論中,他必須聚精會神的聽訟,並將聽到的一字一句打出來,有時候法官也會緊盯書記官打的定修正他錯誤,我覺得書記官壓力應該非常大,因為他坐在審判長得下面,他的角度完全看不到法官們,壓力一定非常大。

4.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與其他訴訟制度相關程序之比較等等):
我覺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這棟建築地理位置很不親民,離捷運站遠也離附近的警察局也好遠,且又設在一個歐洲小學旁邊,走到法院必須經過歐洲小學,且私立小學的警衛看起來很嚴謹,所以一有人經過他就虎視眈眈看妳要做什麼。但總體來說我覺得這次的旁聽很有趣,因為經過一次前一陣子的調解委員會的洗禮,覺得原告有點像我們,資料自己蒐集、中間也一定遇到很多困難去找人幫忙、最後也是沒有律師的陪同應戰,但很感慨調解委員會的人與法官一樣非常公正無私,讓我們雙方有個和平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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