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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學生姓名:      02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林春鈴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103

8

第二十七法庭

言詞辯論

104/06/30

1540

1557~1607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包含前一庭由同一個法官審判,一共旁聽了這位法官的兩個庭,前一個庭兩造當事人有出席,但皆由訴代進行答辯,本庭則是上訴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共同出席,而被上訴人僅訴代出席進行答辯。在地院的案子幾乎法官都是採取獨任制,鮮少看到合議庭,或許這跟司法資源的節約有關係。
        就開庭時間而言,這兩個庭都因為前面案子的延遲而有所拖延,延遲的原因不得而知,但就這兩庭而言法官時間控制算是相當精簡的,過程中法官很主動的詢問兩造意見,包含一開始原告的訴之聲明、被告答辯聲明、原告上訴理由、被告答辯理由等,法官在訴訟過程中扮演著很積極的角色,對於爭點的討論也都能控制在與本案有相關的範圍之中。這位法官與其他法官相比較,算是會提供較多意見的法官,有些法官則是大部分時間不發一語聆聽兩造辯論,但這位法官則會給予兩造許多建言。
        就幾次旁聽下來的心得,花上最多時間協調的往往是下一次開庭或者宣判的時間,往往溝通了許多次卻苦無結論,這點兩造雙方以及法官,若都能將自己的行程提供給對方知道,將可以節省許多無謂的時間(特別在法官想縮短每個庭所耗時間之下)。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誠如前所述,這位法官是相當主動而且積極掌握開庭流程的,若一造有太多發言與本案件無關,法官也會立刻制止,試圖縮短這個庭所花費的時間,然而如同其他法官一樣,給人感覺很像和事佬,不斷詢問兩造有沒有和解的可能性,並且建議如果可以和解希望不要走司法途徑,既冗長又有許多無謂的花費。審判過程中很有趣的小插曲,法官建議兩造互相退讓一步和解並且交屋,不然現在房價波動那麼大,時間拖下去對大家都沒有好處,而且常常這種複雜的工程案件,一個訴訟進行五到六年也是時有所聞,如果房價波動造成大家的損失也不是什麼好事。另外法官特別在這個庭結束之間,要求兩造在完成訴狀以及答辯狀的時候,皆要先寄給對方,以節省在法庭上辯論的時間。
        書記官是一個比較年輕的女生,打字速度相當快,因此兩造及法官在發言的時候幾乎不需要太多的等待,相較於過去看得其他庭,有些書記官年紀比較大,不知道是不熟悉輸入法還是鍵盤,屢屢打錯字,該庭就花費了非常多時間在勘誤,因而,對於訴訟的順利進行,書記官的專業訓練也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有些庭兩造皆是當事人親自出席,沒有委任律師,因此常常花了很多時間在答辯上面,法官也常常必須介入闡明,有時候雙方各持己見,幾乎在法庭上面吵了起來,許多的答辯都不再爭點之上,這時候法官就很無奈的必須控制場面,但在辯論之下,各自提出的證據又常常不足,需要下次開庭再補充,這樣一拖再拖不但對自己沒有利益,也讓虛耗司法資源,也難怪幾乎每一個法官都不斷詢問和解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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