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34
旁聽法院名稱:台北市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庭 法官姓名:蘇珈漪
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範例 |
103 |
建 |
231 |
台北簡易庭第4法庭 |
宜 |
言詞辯論 |
104/03/09 |
0920 |
0930~1000 |
|
103 |
消 |
6 |
台北士林第四法庭 |
知 |
準備程序 |
104/6/30 |
1430 |
1430~1515 |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本案訴訟進行採取獨任的方式進行,開庭類型為準備程序,準備程序可以算是民事訴訟中非常非常重要的一環,因為在準備程序過程中如果能夠發揮到爭點的重要整理、標示,將會大大的增進案件審理速度,還有減少不必要的爭點討論,以導致浪費訴訟資源的情況。就本案進行準備程序的進度還有爭點討論的情形來說,非常明確的認知,對於損害賠償的疑問還有告知日期等爭點做陳述。法官受先對,原告A進行訴訟標的詢問以及確認,原告訴訟代理人B確認訴訟標的後,法官遂問被告代理人C是否對原告標的有所疑問,C回答沒有。法官釐清標的確定後,詢問原告A是否有要多加聲明或是提出其他意見,此時原告A補充說明,部分鑑定結果還有追加與被告開會紀錄,法官詢問被告代理人C是否有意見補充。C回答沒有,法官便命兩造,對於新追加之聲明還有證據做成其新的文書並詢問兩造是否有問題,原告A之代理人B回答沒問題,C則回答,由於對造今日才聲明,故聲請庭上延長文書繳交期間,法官同意被告代理人之訴求,宣布下次開庭日為8/20兩造有無問題,BC皆回答無,退庭。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對於法官審案時的感想,就是這位法官詢問態度非常的客氣以及投以關心的角度去了解。一開始認為可能這位法官並不年長會少了穩重以及經驗,導致詢問以及引導上並不是那麼流利。所以當訴訟開始進行後,發現,她不但非常的尊重兩造發言,並且對於案件所呈報的資料肯定詳細閱讀過,才能如此尋問、回答得非常的順暢,使得案件爭點的討論過程,透過她的引導進行的十分快速,可以說是讓我眼睛為之一亮。我想,除了兩造的資料充足加上爭點充分討論外,亦需要一位有耐心、細心的法官,才能讓訴訟進行的順利且公正,讓兩造有充分表達的機會。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本次聽審的位置坐落於內湖,本來是位於士林士東路上,但是因為便利性還有土地問題,所以最近遷居致內湖,新的地方,設備自然是煥然一新。值得一提的是,在一樓大廳,不同於以往增設了,查詢庭期還有法官資料的電腦,以便民眾可以使用。還有,我終於看到了只有在課本或是教科書裡面才會提到的公設辯護人員,然後,剛好看到其中一位做在當事人休息座位上在和當事人對話,不過講話的語氣實在有點差,我只看到當事人,一臉茫然跟愧疚,我猜可能是講錯話或是沒有按照辯護人員所說的做吧,畢竟人家是免費服務的麻,總是比較會帶點情緒,不像私人律師,會好聲好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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