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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學生姓名:  18      

旁聽法院名稱:  高等法院民事庭                       法官姓名:          梁玉芬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民事

100

重上

000066

5法庭

準備程序

100/04/06

1530

15431617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這一件案件的開庭時間預定在15點30分,但實際開庭大約在15點43分,較預定的時間晚了一點,另外此案採取獨任庭,只由一個法官處理,另外此案的庭類為準備程序,因此法官主要是讓他們陳述案件的情況,這件案件是講一對離婚夫妻,原告(丈夫)說被告(妻子)在其公司工作時把公司的錢拿走,因而要求被告把拿走的錢歸還,但被告聲稱没有拿走公司的錢,雙方簡單陳述後,法官看了一些證據,有必要傳召證人作供,因此要求原告和被告各選一人作證,並約定下次開庭的時間。在整個過程中,我覺得法官的條理十分清晣並且十分冷靜,能適當的控制案件的進度和當事人的情緒,所以此案的處理過程十分流暢。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此案的原告感覺是一個生意人,好像常常要上庭應對案件,十分有經驗,加上他再旁有律師幫助他,因此他顯得十分冷靜,能夠從容面對法官的作答。相反被告只有一個人,並没有律師再旁,因此顯得較為緊張,回答法官問題時都十分急促和激動,在後來更一度崩潰落淚,另外此案只有一名律師幫助原告,在本案中我看見此律師十分冷靜,在旁不斷地給原告建議,並適時反駁被告的答辯,所以我覺得這個律師十分專業的。另外我覺得本案的法官是十分冷靜和很有邏輯的,能夠掌控全局,控制原告人的爭論和情緒,而且此案的法官更適時給書記官的記錄作出修改,因此我覺得此案的法官十分專業,而此案的書記官感覺好像比較新手,不太熟習其工作,常常需要法官作出修改,另外其他法庭人員,如通譯在此案中的工作主要是傳遞文件、錄音等等的雜務工作,而庭務員的工作主要是幫忙開庭、確認當事人的身份,在這裡我覺得庭務員的工作和通譯有一點像,都是處理雜務,其實這些工作交給一個人負責就好,遇到真正有需要翻譯的時候再請通譯就好,這樣較為不會浪費人力資源。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我覺得高等法庭的設施十分不錯,外觀十分莊嚴宏偉,裡面的環境十分整潔、没有垃圾,温度適中,另外架設在法庭外的電腦也十分清楚,讓人一眼就能清楚瞭解當時正在審判的案件,而且在法院內還有熱心的志工協助,就算遇到問題也不怕,所以整體來說,我覺得高等法院的軟體和硬題設施都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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