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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學生姓名:14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楊絮雲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100

上易

105

10

損害賠償

4/11

11:00

11:20~11:30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這一個案件是這一庭在上午的最後一庭,法官和檢察官都待在第十庭裡,一個案件接一個案界的審理,看到上午的最後一庭,感覺法官都累了,眉頭深鎖。

高等法院旱地方法院,除了地點不一樣,高等法院的開庭,都會錄音存證。

這一庭是有關打人的損害賠償,有民事的部分和刑事的部分要審理,所以民事的損害賠償部分,還要等刑事的判決才能定奪。

有一方的當事人未到場,因此開庭過程在爭辯的內容,主要是,被告認為不用傳喚某證人,因為某證人與原告有親屬關係或情誼關係,而認為沒有傳喚的必要。傳喚證人的目的,主要是釐清誰先動手。也因為有一方當事人沒到場,形式的判決尚未定,所以本庭很快就結束了。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有一方當事人未出席。法官會依再確認書記官所紀錄的內容是否正確,法官需要審理案件,還要校稿,感覺還滿辛苦的。這一個庭次,法官和檢察官就如同我們認知中的一樣,理性有邏輯的審理案件,沒有特別的記憶點,加上當事人未到,刑事的判決還未下來,所以也沒有進行甚麼判決,感覺上對於案件是沒有甚麼進展的。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原本以為,高等法院會在司法院那一棟,但還好問了門口的替代役以後,才知道高等法院的正確位置,要再走一段距離,還滿害怕迷路的,但是法院的建築總有種冠冕堂皇的感覺,所以看到某棟特別豪華的建築物就知道是高等法院到了。高等法院內部真的很壯觀,令人嘆為觀止。

高等法院的等候區,有沙發椅和閱報區。在地方法院有提到,會有像醫院叫號那樣,第幾庭幾號案件要開庭的廣播,因為我不想從中間開始旁聽,但是每一庭好像都有提早或延後,我很開心地聽到廣播鈴響後,卻沒聽到後續的第幾庭要開庭,然後我又找不到顯示庭次的電子看板,所以我只聞其聲,卻不知哪一個庭正要開始。雖然當事者一定會知道自己在哪裡開庭,但對於來旁聽的我而言,找到正要開始的庭次是比較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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