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18
旁聽法院名稱: 地方民事法院 法官姓名: 林惠霞
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損害賠償 |
99 |
訴字第 |
2132 |
22法庭 |
中 |
言詞辯論 |
100/03/25 |
09:20 |
09:20-09:55 |
-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這一次案件的開庭時間在早上9點20分左右,大約在9點55分結束,此案採取獨任庭,只由一個法官處理,因此較能快速處理案件,好像此案的流程主要是雙方提出各自的證據,然後作出辯論,經過最後的討論後,法官覺得他們都只是解釋證據的書面上意義,然後在這個上面作出爭論,法官為了不想只是書面定案,因此要求他們各自提出一個證人作供,然後之後再擇日開庭審理。在這個過程中,我覺得法官的條理十分清晣並且十分冷靜,能適當的控制案件的進度,另外雙方律師也很冷靜地提出對自己一方有利的證據,作出辯論,唯獨是原告給我的感覺是有一點激動。
-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在這次的法庭旁聽,我看見很多不同的法庭人員,如下﹕
當事人﹕在這一次我所聽的案件中,只有原告在場,被告並不在場。原告給我的感覺是十分激動,主要是因為他講話的語氣十分急促,而且有一點暴躁,好像有很大的冤情。
律師﹕在這一次我所聽的案件中,律師分別為一男一女,原告與律師在場,而被告卻只有律師在場。在這一次旁聽裡面,我看見律師雙方提出證據互相辯論,另外我還看見原告律師有時候要控制當事人的情緒,因為當事人有時會情緒激動。
書記官﹕在審理案件中,書記官的工作主要是記錄所有人的說話,本來我以為這只是一件很輕鬆的工作,但經過這次旁聽案件中,我看見書記官的手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從來都没有停下來的。因此我感覺到書記官的工作其實是十分繁重的,因為他一方面要留心聽各個人講話,還要一直在打字,記錄案情,真是一件繁忙的工作。
法警﹕我所聽的案件可能只是民事法庭,所以我並没有看到庭上有法警。
通譯﹕在這次旁聽過程中,我看見通譯主要是控制法庭的錄音,傳遞文件。
庭務員﹕在這次旁聽的過程中,我看見庭務員主要是坐在法庭外面,他的工作主要是準備開庭,並幫忙叫證人作證。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我覺得法庭的設施還不錯,地上没有垃圾,蠻清潔的,而且温度適中,不會過熱和過冷。另外在法院內還有熱心的志工協助,為民眾解決各式各樣的事情,因此在法院內就算遇到問題也不怕,所以整體來說,我覺得民事法院的軟體和硬題設施都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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