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08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吳若萍
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
99 |
重訴 |
198 |
22法庭 |
賢 |
準備程序 |
100/03/18 |
1450 |
1455~1521 |
-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1)開庭時間安排:這個法庭的開庭時間安排其實還滿密集的,因為在兩點半時才開始第一場,而緊接著就排在兩點五十進行第二場的程序,所以其實前面那一場只要開庭開的久一點,就會延誤到下一場的開庭。今天的第二場就延誤了五分鐘才開始,但我認為在十分鐘以內應該都算還好,只是我想下次開庭時間應該可以有一些緩衝會比較好。
(2)獨任或合議庭:其實現在一般的開庭都是獨任的法官(也就是審判長)在審理案件,在我所經過的任何一個正在開庭的法庭中,沒有任何一個是合議庭。合議庭好像是要等到比較重大的事件才會由三法官共同審理,我想這樣也比較節省人力資源,因為有些案件並不需要三位法官一起共同開庭的。
(3)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這位法官是一位非常年輕的女性,我判斷她最多30歲而已,是我目前看過最年輕的法官,她問案的方式讓人不會有太大的壓迫感,而且態度很溫和但不失法官的威嚴,有時候也會面露微笑。這位法官問案滿仔細的,答辯的態度也不會令人感到壓力很大。
(4)爭點討論:這次案件是-給付工程款,並且為一開始的準備程序,這次雙方的當事人都未到場,所以由雙方的辯護律師來進行討論。這次的案件爭點在於要確定鑑定及函說的機構,原告及被告還要確定比對的客體(找出當初簽訂契約時的圖說),然後和竣工圖進行比較,要做施工的數量比對。因為這個案件好像是被告及原告喬不攏一些施工的地方是由誰完成的,所以有一方不願意給付工程款,他主張是抵銷,所以現在就要做圖說的比對及一些施工日期的比對才能夠繼續進行下一個步驟。
(5)流程:訴訟的流程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16條至第121條進行,法官詢問雙方律師的意見,律師便會提出自己這一方的看法,針對一些需要鑑定的地方做補充,同時律師也會補充一些不足的地方,使下一次的訴訟能夠更順利的進行,最後法官就說出下次的庭期即要傳喚證人跟調查,最重要的是證物要在兩周內送達法院,以利下次開庭。
-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1)當事人:今天兩方的當事人都未抵達法庭。
(2)律師:今天的律師為一男一女,其中這位男律師在庭中的話一直不多,我不知是因為他們的資料已經準備齊全才不用說話,還是什麼原因,但是幾乎都是令一位女律師在跟法官做意見的表達及說明。我覺得那位女律師說話滿有條理的,並且能夠針對很多事情提出需要補充的地方,感覺是一位滿熟練的律師,讓我覺得很佩服他的口條及能力。
(3)法官:我認為這位法官的態度是最理想,她的態度很溫和但不失法官的威嚴。因為有些法官過於咄咄逼人或態度很凶狠,這會讓人家感到更加不悅,畢竟都已經上法庭了,心情一定不會很好,再看到審理案件的法官態度很不好,想必心情定是雪上加霜。雖然我知道法官每天都要面對很多案件是很辛苦的,但要有基本待人處事的態度,我認為是非常重要的。所以這個法官讓我感覺到心情能夠比較平復,並且在氣氛沉重的法庭中,能夠得到一些放鬆的感覺。
(4)書記官:書記官其實就是一直在記錄開庭程序的過程及內容,在開庭中也不需開口說話,其實感覺是一個只要打字打很快就可以去做的工作,但其實應該沒這麼容易。這位書記官是一位看起來人很好的男性,記錄案件也十分流暢。
(5)法警:今天這個法庭沒有法警,我看其他的民事法庭好像也都沒有法警,感覺刑事法庭比較會有法警存在的需要。
(6)通譯:通譯是一位坐在書記官旁邊的中年女性,通譯就是擔任傳達一些證物給法官及給當事人看證物的工作,感覺也不是一項很困難的工作。因為今天沒有證物要傳遞,所以通譯只是坐在位置上聽法官審理案件。
(7)庭務員:我想庭務員應該是坐在法庭外,使要來開庭的人報到、在日程表上蓋案件審理完畢及標示正在審理的案件的人,今天的庭務員是一位中老年的婦女,她的態度滿親切的,但在開庭時她的手機鈴聲大作,讓我下了一跳,雖然她不是待在法庭裡面,但我認為手機應該還是要關成靜音,才不會影響到他人。
-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1)法庭設施:在進入法院時要經過一個檢測的門,但其實我不知道是要偵測什麼的,我認為應該是武器之類的。地方法院內的設施其實還不錯,至少沒有人會破壞公物,所以椅子、桌子、電腦等東西,看起來都保養的不錯。法院內也由提供電梯、廁所、飲水機等設施,讓大家更方便。
(2)便民程序:我認為在法庭內的便民程序應該是提供志工、庭務員讓民眾詢問一些問題,其他的很多文件的下載等等之類的東西,只要上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的網頁便可以下載,其實現在網路是最方便的東西,所以不時更新網頁才是最方便民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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