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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學生班級座號:25

旁聽法院名稱:                    高等法院民事庭                   法官姓名:               林金吾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99

家上

110

7法庭

 

99/05/28

1100

1200~1220

1.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禮拜五的上午,利用原課停課的時間,我和幾個同學相約一起到高等法院旁聽。這是一宗離婚案件,出庭人員只有被告和原告代理人,被告的母親也跟我們做在旁聽席,剛開始時還用疑惑的眼光看著我們。預定開庭時間已經接近中午,而中午十二點才實際開庭,出庭人員辛苦,法務人員們也很辛苦。諾大的法庭內如果不把我們算在內,說實在話真的有點冷清。這件案件被告(女方)本來在一審時以原告身分請求法院判准離婚,法院一審判准離婚請求獲准。但是「前夫」卻不滿意法院判決結果,上訴至最高法院。受命法官一開始直接聲名她本人主張勸合不勸離,而且一直強調民事法庭裡的離婚官司是最複雜最無法用判決解決的,因為離婚後面帶來的後續效應太大,像是財產或小孩的問題,接下來她詢問原告代理人(律師),可不可以接受私下調解,因為畢竟財產跟小孩的問題需要面對面講清楚才有解決的可能,要不然就會像是一灘死水一般。原告律師說他與原告非常樂意並會抱持最大的誠意與被告「談判」,但是原告還是希望不要離婚,畢竟小孩在一審判決離婚時,學校成績還有心情都有受到影響滑落;再來法官詢問被告願不願意私下調解,大家面對面把話講清楚,被告說她已經對原告毫無感情,而且之前幾次談判都破裂,原告不是要錢就是要小孩,雙方根本無法達成共識。這時法官卻一直勸被告再試著跟原告溝通,或者利用法院資源之一的調解庭,請雙方家長出面,而且調解庭也可以避免衝突場面發生,法庭結果是移付調解庭。

2.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整場法庭被告一直跟法官強調她已經無法跟原告溝通了,然後突然聲淚俱下的對法官說「你又不是我!」,之後就低聲啜泣,這讓我很驚訝,想必她一定是已經走投無路了,夫妻本是有緣才能有幸結合,這份緣份無法維持下去本來就是件遺憾的事,雖然法官有試著提供解決辦法,但是我卻感受不到法官話裡面的溫度,似乎程序如此,法律如此。法官與被告同為女人,但是在20分鐘的法庭裡,我只有聽到法官一直說「要不要移付調解?」「你們不溝通就是一灘死水!」等等之類的話語。最後被告似乎妥協,願意再一次的與原告調解。本來旁聽席的民眾是要肅靜的,不能表示任何意見,但是原告母親似乎是覺得法官的堅持很令人無法接受,忍不住笑笑的發言說:「已經溝通過很多次,可是都達不成共識。」雖然開庭只有短短的二十分鐘,縱使我不知道事情內幕是如何,但是我卻看到了一個女人面對婚姻面對家庭時所承受的壓力和選擇離婚的無奈。

3.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一開始我其實一度被阻擋在法院外,因為我走到了「最高法院」而不是「高等法院民事庭」,被警察攔下的當下我還覺得很奇怪,是因為我服裝不整嗎?結果警察很好心的指引我方向我才順利的走到高等法院民事庭。一進去左右兩側就是法庭,不知道是不是我進去聽的法庭比較寬敞還是高等法院的法庭都很寬敞,跟台北地院的法庭比起來感覺就是不太一樣,感覺也比較豪華一點。因為我參觀的法庭在一樓靠近出入口處,所以我也沒有仔細觀察最高法院二樓或是三樓的配置,不過走廊都有一些法警還有庭務人員,雖然臉上的表情很冷漠,不過都有回答我的問題,真得很感謝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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