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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學生班級座號:18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大廈   法官姓名: 林金吾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97

上易

071

7法庭



準備程序

97/11/21

1050

1118~

1.針對民事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開庭時各種人員的態度、案件爭點內容討論、處理流程等):

這是我第一次來到高院的民事庭大廈,我到達時早已超過此案件原本預定開庭的時間,而竟然還在審理前一個案子,顯然法庭遲開的情形已算是常態了。

這個庭是由一位女法官獨任開庭,案子是關於一個勞資糾紛,簡單的案情就是員工欠老闆錢,兩人協議好由每月的薪資扣除一部份的錢還款,然而卻發生疑似扣超過的情形。原告甲前幾年是被告乙(由律師代理出庭)的員工,而本日出庭的還有該公司的會計丙(現已離職)做為證人。

雙方的爭議點及證人陳述如下

原告甲:其向乙借款400萬元,後兩人協議由每月乙應給付給甲的薪資中扣款6萬元作為還款項目。但在離職前發生了多扣18萬元,請求乙返還多扣之款項。

證人丙:老闆跟他說兩人(甲與乙)已協調好每月薪資中扣款6萬元作為甲還錢之款項,每月交6萬元給老闆的方式不一定,有時候是直接拿現金給老闆,有時候是老闆交代他去存起來。

被告乙(律師代理):90年4月份薪資僅有2萬9千元,如果說要每個月扣6萬元,顯然不可能有足夠的錢可以扣,原告所提為子虛烏有之事。

(法官問證人公司薪資細目有無此筆扣款證明,還有為何91年3月後公司的薪資細目表上就沒有原告甲之名字)

證人丙:因為扣款是他們私人之間的協議,公司的帳目上不會寫上這筆錢,但是每個月的薪資袋上都會寫上扣掉多少錢,只有寫在薪水袋上,並沒有備份。而4月後公司的薪資細目表上沒有他(甲)的名字的話就表示他沒有再做了(來公司上班)

原告甲:我的薪水袋因為家中火災被燒掉了,而且我太太4、5月還有幫我領薪水,我在5月去上班的時候還有補簽名代表我有收到薪水,我還有在做,不知道為什麼公司的細目表上面沒有我。

在這件案子中,感覺上有許多奇怪的地方,且就我當天所聽到的,在證據上我覺得原告提不出一個很直接有利的東西,在官司中很可能會變成弱勢。本日法官結束準備程序,下次開庭會進行下一個程序。

2.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在這次的觀察中,我第一次看到法官問原告是否先支付出席費給證人,而原告也掏出錢給證人,這樣的舉動我不知道合不合法,但就一直覺得非常奇怪,有點傻眼。

其實在前一個案子開庭,我已經進到這個法庭,前一個案子的被告不時地以閩南語發言,而法官也有數句問話也適用閩南語發言,我不知道書記官聽不聽得懂閩南語,只是法官一直指導書記官怎麼記錄,就這樣的情形我會覺得有些不妥,萬一發生國語和閩南語有些意思上無法完全轉換的語句時,這樣的紀錄豈不有點『走味』的感覺?

另外法官講話有時候會卡一下,有可能他是在轉換兩種語言,或是當時精神有點不好。

而被告的委任律師講的話不多,有些話可能是因為前幾次的開庭就有提過,但是原告還是不時地提起,感覺原告已提不出其他新的證據或是可以證明其主張,處於較弱勢的地方。

在證人的部分,有很多話其實不是很確定,語中帶有許多『可能』、『應該』...等不確定性用語,還偶爾會出現沒什麼印象了的字眼,法官不時地皺眉頭,感覺有些困擾。

1.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這棟民事庭大廈是近幾年才蓋好的大樓,建築體之外觀看起來很美,在設備上基本上都是很新的,只是同樣地我感受不到法官那支麥克風的功能,而後方牆上則有錄音中的燈,感覺比較先進一點。

在外面我覺得其實沒那麼嚴肅,當然這是因為我現在來此地扮演的角色只是一個觀察者,如果我是當事人,此時感覺應該會非常緊張。而中間大廳側邊的法警感覺不太會積極服務,只是坐在旁邊看著等人來,相較地院就顯得比較不親切。

另外這裡進出的通常都是一般行動自由的人,之前我到刑事庭觀察時,走廊上不時會傳來鐵鍊摩擦的聲音,因為刑事庭的被告很多都是在押嫌犯,所以很多人都是法警抓著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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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tnuclas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