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班級座號:08
旁聽法院名稱: 臺灣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林金吾
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97 |
上易 |
00701 |
7法庭 |
團 |
準備程序 |
97/11/21 |
1020 |
1118~1202 |
- 1. 針對民事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開庭時各種人員的態度、案件爭點內容討論、處理流程等):
-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一、
首先,就開庭時間的安排上,從早上的八點五十分開始到中午十一點四十分止為上階段,下階段從兩點開始到近五點結束,平均每十多分鐘開一庭,若遇到超過時間則依序順延。本次所選的時間為上午,就開庭時間的安排上,觀察置於牆壁上的電腦螢幕顯示,高等法院的判決大多會延遲開庭(多數以上皆延遲),如上表格所記,預計十點多開庭到十一點才正式開始,個人是因為時間剛剛好到達故可觀察審理全程。本次案件為獨任庭,由一位法官審理,庭上另有一位書記官和通譯。問案與答辯方式為一問一答制,法官先快速翻閱相關資料,接著向證人提出幾點問題和文件的內容,不久向上訴人提出問題,上訴人根據問題內容加以闡述或補充,之後法官轉向被上訴人提問,被上訴人針對上訴人及法官的問題做出回答與詢問。
就各種人員的態度方面,法官給人的感覺相當親切,詢問之後都會再次重述作確認,不過當法官詢問三次相同問題時,音量明顯有增大的傾向;書記官則給人一副不耐煩的樣子,臭著一張臉;至於通譯則是因為沒有需要故「閒閒沒事做」而東張西望;至於雙方當事人方面,上訴人不常說話,但是在辯論時的語氣讓人有種「我是受害者」的形象,不禁令人有種「感同身受」的感覺;被上訴律師則是一副相當精明,準備充足且相當不好惹的架勢。
本案件爭論的主題為「債務清償」,上訴人A先生和被上訴人B先生先前有債務借貸關係(A欠B四百萬),故之後合意每月由薪資自動扣除六萬元,但是A先生事後發現B並沒有因為債務已清償而停止扣除,最後多扣了十八萬元,故要求返還此十八萬元。被上訴人之律師則指出,上訴人A某期的薪水並沒有如此多錢足以扣除,且雙方對於發薪日和薪資的月份(幾月的薪水)認同不一。最後,薪資表公司方面沒留底,故查證上有困難。
首先,法官先確認證人和雙方當事人有無任何關係並做簽名紀錄,其次,進行文件的確認,詢問證人記帳的相關記號、說明,並確認雙方的債務約定行為和扣款方式。證人詢問完後被法官請去後坐稍待,接著詢問上訴人A有無需要補充或解釋,之後,詢問被上訴人之律師,B律師指出她對於案件的相關證據,此時A對於律師的詢問做出回應,而律師也回應A老是以固定回應陳述。不久,法官提出新的詢問,並請證人再次回到詢問席,接著附上薪資相關文件(有簽名),詢問關於薪資的領取方式(薪資袋及相關資料),此時,法官向上訴人A提出幾項詢問並尋求相關證據,但回答說他需要時間尋找,其間A也表示他不想再上訴這部份下功夫,最後,法官決定擇期等A找到資料後再審判。
二、
本庭雙方當事人只有一方到場(上訴人),被上訴人則委託律師參與開庭,此外,也請了該公司已離職的會計小姐做為證人。雙方當事人方面,如上述所提,上訴人A相當沈默,除了對於領新日和發薪月份有所回應之外,對於案件並沒有多大的補充說明;另一方面,被上訴人的律師,一開口就顯示相當充足的信心,並對於上訴人針對同一部份窮追猛打感到不滿,一副勝券在握的形象;證人方面,個人認為她在開庭當中有些緊張,對於法官的詢問出現「答非所問」甚至聽不懂問題的情況,而且,證人回答問題時慢條斯理(況且回答又文不對題),令旁聽者有些不耐煩。對於書記官,個人認為打字聲音過大到影響聆聽效果(不知有無改進空間),且和個人自己想像的情況不太一樣,原有的想像為:當事人在陳述的同時,書記同時間記錄陳述內容;但現場看到的卻是等當事人陳述完畢之後,書記官才開始記錄,有時還出現需要回想的情況。而法官方面,形式作風一絲不苟,對於所有回答、陳述都會再次敘述一遍,甚至直接跟書記官說明要打上什麼內容,不過法官對於自己的情緒表達太明顯,當案件出現膠著時,法官會出現沈思、厭惡及煩惱等表情(以手撐住頭部、發出嘖嘖的聲音等)。通譯在本庭方面並無太大作用,故充當傳遞資料的人員,不過令人詬病的是,在開庭期間他一直請當事人處理文件(簽名確認),有妨礙開庭之嫌。最後,庭務人員位於該庭房間的後面,由於是開放的場所,個人認為庭務人員在處理下一庭的相關人員時,或多或少會影響到當前開庭的進行。
三、
高等法院整體上算是一棟新蓋的建築,設備、空間規劃方面都相當舒適,門口設有金屬探測器和保全人員,對於種種詢問都會給予熱情回應,設施方面,以座位為例明顯高級許多,此外,庭內設有印表機,當案件審理結束之後立刻列印,不過在位置安排上有些問題,若從旁聽席的視野,法官;書記官和通譯的姓名牌會被擋住,庭內的音量也相當小,當雙方當事人及法官在詢問時,旁聽席所聽到的資訊總是斷斷續續地相當不清楚。最後,入口處進入會看到一面資訊牆,列有每庭進行的狀況,每間審案庭外都裝有液晶螢幕,不僅列有該庭的當日行程表,以及錄音的情況,資訊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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