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33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宣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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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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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 |
105 |
訴 |
46 |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第28法庭 |
謙 |
言詞辯論 |
105/03/03 |
0914 |
09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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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訴 |
4187 |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第21法庭 |
青 |
言詞辯論 |
105/05/17 |
15:50 |
16: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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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
我覺得開庭時間和表定時間蠻相近的,沒有太大的誤差。而訴訟是採獨任庭的方式進行,由於是兩家公司之間的訴訟,因此兩方都是由律師代為訴訟,而其談論內容主要著重在賠償部分的擬定。兩方都有和解的意願,因此主要是在考量賠償事宜是否能達成共識。
其中一方希望對方登報道歉,而對方律師不肯。然而法官認為其要求不為過,因此極力說服另一方接受登報道歉的方式。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我覺得法官的問案態度很親切,而且極力說服雙方能夠和解,會主動詢問兩造各自不願意和解的理由,然後幫他們想辦法,開庭的氣氛輕鬆,而開完之後兩方的律師也到大廳聊天。而其他的法庭人員並沒有做太多的表態。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我覺得一進法院就能夠很清楚地依照指示標誌找到每個法庭的位置,而每個法庭外的開庭時間表也都會馬上同步,非常方便,讓我可以先大致了解這個庭的內容,再進去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