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25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葉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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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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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重訴 |
406 |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第26法庭 |
義 |
言詞辯論 |
105/06/08 |
1040 |
1040~1100 |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這場開庭是言詞辯論,我跟同學就很期待能夠看到一場精彩的言詞辯論,因為上一次我們有來旁聽過,但是因為該記的東西都沒有記下來,所以就重新來一次,上次可以說是非常幸運讓我們聽到超激烈的言詞辯論,一對兄弟爭遺產,從七歲對方從媽媽那邊得到一台腳踏車就開始計較,連法官都哭笑不得。
相較之下這場言詞辯論就平靜多了,跟仲介費用有關,從兩方律師的辯詞中聽出來,當事人林○○和蔡○○的父親們曾經簽了一份合約,約定某方負責籌錢,另一方負責找場地,然後一起分利息,但是他們的兒子經營後有虧損,某一方便不想承擔虧損,另一方又指責他只承擔利益,卻不承擔虧損,但是因為當事人和當事人的父親都不在,所以我實在搞不太清楚,蔡姓與林姓哪一方是原告,哪一方是被告,總之原告律師承認當初的契約字面容易讓人誤會,但是林○○是土地開發商的地位,而不是單純仲介,但是被告律師表示對方所主張的利息高得不合理,最後兩方一直在當初簽約的字面上周旋,因此法官便要求下次要有真正簽約的雙方出席當證人,才能夠理清頭緒,最後就以約下次出庭的時間為結尾。
我覺得兩位律師在辯護的時候,實在簡略太多主詞,用詞又艱深,讓我無法理解案情到底如何,二十分鐘就這樣子結束了。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法官(獨任庭,或合議庭之審判長、受命法官、陪席法官)之參考觀察點:
一、問案態度。問案態度是否懇切、公平,是否專心聽訟
二、訴訟程序進行情形。是否充分掌握案件爭點,依法調查證據、適當行使訴訟指揮權
三、敬業精神。是否適時做成裁判
四、其他。
我覺得法官態度很好,她從頭到尾都在認真聽雙方律師講話,並且不斷點頭,適時給予疑問跟回應,對兩方也非常公平,聽不出她有比較偏向哪一邊的立場。兩位律師雖然在辯護時說得口沫橫飛,但是都還是對對方彬彬有禮。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一開始我們在走廊上等開庭時,發現台灣大哥大的手機在地方法院裡面會完全沒有收訊,所以我就搜尋了那裏的wifi,旁邊也有海報倡導民眾可以使用那裏的無線網路,但是當我收到並且註冊後,最後一步需要收取簡訊驗證碼,但是我的手機完全沒有訊號,根本收不到驗證碼,最後也無法申請那裏的無線網路帳號,一直到走出這棟建築物後才收到手機驗證碼,不知道是不是建築物故意設計要遮蔽訊號,真是有點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