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70

旁聽法院名稱:台北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陳靜芬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103

上易

385

3法庭

準備程序

104/05/28

14:30

14:30~15:10

 

103

1386

3法庭

準備程序

104/05/28

14:50

15:10~15:28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第一場訴訟因為雙方遲遲無法妥協,法官不能下結論,導致耽誤原本預定的時間,後面開   庭的時間也跟著往後延遲,因為每一庭都是無空隙的連續接著,所以只要有人遲到或是超出原本設定的時間,就會影響到後面開庭的人,所以法官要盡量做好控制。
此兩場訴訟都是採獨任制,只有一個審判長進行審判。此審判長在問案方面,可能因為聲音較高,所以令人感覺較為嚴厲,會讓人有緊張、備感壓力的感覺。但她也會對被告進行安撫,第一場訴訟,因為雙方一直無法談好價金,所以被告明顯表情不悅,法官就會安撫她,告訴她法院一定會公平、公正的做判決,不會傷害雙方權益。
第一場訴訟,在雙方爭議時,被告何女士可能因為沒有經驗,明明有證據卻遲遲未拿出來,或是把過去一審所使用的資料也一併拿出。此時法官就會告訴她在開庭之前幾天就要將資料先寄到法院,法官才有時間審閱。或是在開庭一開始,就要先告知法官有新的資料或是證據,不是等到開庭要結束了才要拿出來。而因為雙方條件談不攏,所以法官建議雙方先進行調解,不但可以加速案件的進行,也可以好好彼此溝通雙方要的價金。此法官在整場訴訟中,一直呼籲雙方必須冷靜地解決問題,並說服被告進行調解,因為兩方一直爭執不下,最後被告才同意進行調解。而我認為如果能夠調解,就能使整個訴訟案件進行更為快速,不但可以節省金錢還可以縮短訴訟的時間。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第二場訴訟因為事件複雜,法官還能條理清晰的主持法庭,我覺得非常厲害,並且隨時知道必須呈上哪些資料。而原告的律師,似乎因為尚未準備周全,法官要的資料他都無法交出,呈上去的上訴人聲明也因為有誤而被法官退回修改,並且聲明理由不明確,法官無法做出判斷。而另一方被告的律師講話態度非常不好,口氣很差,一副無所謂的樣子,還一直打斷法官講話,他的當事人也未到場。而我覺得在法庭上應該要尊重當事人另一方,也要尊重法官,要以一個專業的態度來看待此訴訟案件。
原告在跟法官爭論傳證人一事時,一直不斷的重複剛剛已講過的話,法官也回覆過他了,但她還是一直不斷的重複提起,但我覺得開庭時,應該事前要先做好功課,清楚自己的論點,而不是一直無限制的重複剛剛已說過的話,導致法官情緒也漸漸激動了起來,不斷提醒他這對話剛剛已經講過了。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台北高等法院民事庭大廈的外觀擁有文藝復興式的華麗,又帶點羅馬建築風格,跟周圍的法院外觀明顯不同。一進去裡面就是各個民事法庭,指示非常清楚,很容易找到要去的法庭。而高等法院民事庭和台北地方法院的民事庭大小明顯有差異,高等法院民事庭較為寬廣,且裝潢也較為新穎。
這次去法庭旁聽,體會到開庭時莊嚴的氣氛,以及雙方在利益糾葛時各自防護的拉鋸戰。在旁聽席,能以一個較客觀的角度看整件訴訟案,也能跳脫事件,觀察庭上每個人的情緒變化或是需求目的。以後有時間的話,我希望能再去旁聽更多的訴訟庭,使自己更理解開庭的流程及雙方辯論的要點……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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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法庭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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