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39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李瑜娟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範例

103

231

台北簡易庭第4法庭

言詞辯論

104/03/09

0920

09301000

 

103

重上

000791

台北高等法院第13法庭

準備程序

104/6/12

14:50

15:10~15:28

 

103

重上

000465

台北高等法院第13法庭

準備程序

104/6/12

15:10

15:30~15:52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在高等法院旁聽的兩個庭,一個是債務人異議之訴,一個是清償債務之訴。高院的開庭時間實行上跟地院很不同,在地院旁聽的時候幾乎每庭都準時開始,頂多遲5分鐘以內就開庭了,但是高院卻相反,每庭幾乎都遲了20分鐘~30分鐘,甚至更久,不知道是因為偶然,還是這是高院的常態?如果是後者的話又是為什麼?會不會跟我在地院聽的都是言詞辯論,在高院聽的都是準備程序有關?這部分我還蠻好奇的。可能因為是準備程序,這次在高院看到的也都是獨任庭,主要進行的是爭點的整理和證據調查,我看的第一庭主要是在進行證人傳喚/作證的程序,而後法官宣布證據調查部分結束,準備程序終結。而第二庭則是在進行爭點之確認,還有與此案相關的另一案件的資料調閱及整理,最後兩個庭都是訂下次開庭時間。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法官(獨任庭,或合議庭之審判長、受命法官、陪席法官)之參考觀察點:
一、問案態度。問案態度是否懇切、公平,是否專心聽訟
二、訴訟程序進行情形。是否充分掌握案件爭點,依法調查證據、適當行使訴訟指揮權
三、敬業精神。是否適時做成裁判
四、其他。
在高院看到的這位女法官十分親切、可愛,不管對待證人還是律師、當事人都很誠懇、專注。在證人作證時,法官以證人熟悉的台語問案,態度懇切、公平、專注,在問案結束後還很親切的說感謝證人來作證、辛苦了等語,並提醒證人可以去樓下領車馬費。而在對戴兩造律師方面,也非常誠懇、公平,在下次開庭時間喬不攏時還半開玩笑的打趣律師:「大律師很忙噢?」。總的而言我覺得在對待法庭上的其他人員上,這位法官跟其他我見到的法官蠻不同的,她在對待證人和當事人時不會滿口法律用語,而是用比較口語化的方式問案,並使用證人熟悉的語言,我覺得證人在這樣的環境下是非常自在的。而對戴律師和其他人員時,這位法官也比較沒有給人「上對下」的感受,營造出法庭中雙方律師和法官的關係是比較對等的、輕鬆的關係。通譯感覺跟地院一樣沒做什麼,書記官的情況也跟地院類似,常常整個庭停下來,由法官或兩造指正筆錄之記錄情形。另外,在高院更少見到當事人自己前來的情形,反而大多是只有律師到場,而當事人本人未到。而法警在這次旁聽中我並沒有看到。庭務員看到很多替代役在擔任,主要就是坐在門口或是法庭中的外圍,有時候會去走廊呼叫當事人、律師,以及做簽到工作。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其實好像沒有什麼其他的特別心得了,最印象深刻的就是高院幾乎是普遍性的延遲開庭吧!而且還有很多都是延遲了很久。另外覺得頗有趣的一點是:這次在地院跟高院兩處參訪,隨機挑選的庭進去,法官幾乎都是女性!這也跟我本來想像的不太一樣,老師在課堂上有說這可能是因為我們的司法官考試是把名字蓋起來的,不過為什麼會女性比較多?(還是只是剛好?)而這種性別比例會不會隨著「官階」高低而改變呢?例如庭長的性別比例是否就會是男性較多?而最高法院法官的性別比又是如何?事實上,我印象中前幾年到法院旁聽時,看到的法官好像是以男性居多,為什麼這次不管是我還是同學,都看到比較多的女性法官?(不只是法官,就連書記官跟通議也是女性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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