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34

旁聽法院名稱:高院第二法庭     法官姓名:陳明富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範例

 103

231

台北簡易庭第4法庭

言詞辯論

104/03/09

0920

09301000

 

103

重上
更襟

   32

高院第二法庭

言詞辯論

104/6/30

1540

154016:03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本案採取合議庭的方式進行,對於合議庭的感覺,比起獨任來說,多了一種嚴肅的感覺,可能是因為這一次的法官,都是老態龍鍾阿!本庭是言詞辯論的類型,對於我來說,算是一個比較感興趣的類型,訴訟進行到這個部分通常是最激烈的,因為兩造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常常會上演唇槍舌戰。不過,這次的訴訟標的是給付遲延金,被上訴人是企業,上訴人也是企業,所以當事人根本沒有出現,僅僅透過訴訟代理人,也就是律師出庭而已。相信大家應該都知道,律師們,很多都認識,在法庭上對簿公堂,出了門外就不一樣了,也許相視而笑的討論案情。就本庭來說,我非常明顯得可以感覺到,兩造代理人回答的方式非常的制式化,甚至都只是在說呈報上去的紙本上的內容,只有對於對造對於土地和房屋轉移上的問題,提出某些不同的判決跟見解而已。就針對爭點可以說是100%準確,因為爭點就只有一個。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這一個庭期中,對於法官的看法其實沒有甚麼太過於明顯得不一樣,只是覺得三位法官都已經有年紀了,裁判長,在聽兩造辯論時,不時會請兩造補充說明剛剛意思表達上的不完整,而兩位陪席法官,則是不時翻翻資料,和裁判長交頭接耳。我打從心底認為裁判長應該是一個在這個法律界上,打滾多年看盡人生百態的法官。這種法官,最讓人不敢講假話,因為彷彿甚麼話都會被他看透一樣,再加上他熟練的引導還有適時提醒被告應該要補充完整資料,讓我覺得他非常的讓人肅然起敬。除了法官以外,我有另一個觀點,就是書記官。我想說的是,當兩造辯論人在講話時、法官講話時、甚至沒人講話時,整個庭內,絕對不會沒有聲音的存在,因為書記官的手在鍵盤上飛快的動著,而且還要打得又快又準阿!為什麼說這個呢?因為我座位比較前面,我剛好看到書記官小姐的手飛快的在鍵盤上來回動著,而且是面不改色的盯著電腦,讓我覺得這個法庭裡面最忙得應該是他吧,也證明書記官這個職位,不但要手快且耳朵要好,很盡職一位書記小姐。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對於,高等法院的整體感覺讓我覺得分級分審制度果然有他的妙處,在地方法院時,雖然也是差不多的程序,但是高等法院,多了比較多的服務人員,還有比較多的辦事處,可能是因為手續比地方法院還要繁瑣吧!高等法院的資源、人力,耗費的質,比起地方法院來說,大出了不少,分審後可以讓法院充分的利用資源,不至於浪費。另外提一下,高等法院裡面,有兩個特別大的庭,經過服務人員得講解,原來那是特別的庭,只有某些特定的案子,才能啟用那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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