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33
旁聽法院名稱: 臺灣高等法院第十四庭
|
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
|
102 |
上更 |
000089 |
台灣高等法院第十四法庭 |
幸 |
準備程序 |
104/062/9 |
1410 |
1410-1420 |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之前先至地方法院民事庭觀庭,反觀這次的旁聽,發現高等法院較地方法院更多了一份莊嚴感。而開庭時間非常準時,因為都是程序審理,訴訟過程非常快速。而準備程序庭偏向法官來主導,讓法官釐清訴訟之案情及爭議點。這次的律師亦和上次觀庭檢察官一樣,拉著行李箱來開庭,想必為此本案做了不少準備。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這次的準備程序是為了簡化爭點,這也是雙方律師都同意的,訴訟過程中,雙方之討論有切中要點,十分有效率。法官態度具公平且專心。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高院法庭的設施配置和地方法院不太一樣,當事人的位置是直接面對法官,不是面對彼此。而高等法院雖說多了份蕭瑟感,但在設備上亦較為豪華。為民服務的行政人員態度都十分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