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16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忘記紀錄)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103

上易

001269

台灣高等法院第9法庭

準備程序

104/05/15

1440

1430~1515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此次開庭於下午,屬於獨任庭。
原告傳喚證人作為證據法官問話被告當事人與代理人回答
爭點:被告是有意/無意發出噪音,造成侵害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這次有傳喚證人,重點在於確認是否被告為惡意的發出噪音,使原告的睡眠品質受到干擾。整個問訊證人的過程中,法官問話有點迂迴,我認為過於迂迴的問題使得證人有些慌張,他似乎有點害怕自己答錯,我認為法官問題可以更加的直接,否則,會導致證人有點無助。但這也有可能是法官如此刻意問案,掌握證據的有效度。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高等法院的整體感又更加的莊嚴,而且進入高等法院可以發現開庭的數量比起地方法院少很多,這野蠻是符合比例的。然而,我所參觀的法庭案件是屬於排除侵害的民事賠償。原告認為被告是惡意的發出吵雜聲,讓對方的生活品質大受影響。而被告則否認,認為自己真的努力在改善此項問題。法官在開庭的過程中,也不斷的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而我最大的感受是雙方的溝通出現問題,加上現代社會的疏遠關係,許多事情輪到由法律來解決,反而浪費時間和金錢。如此究竟是用法律在保護自己?還是在斤斤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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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法庭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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