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16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忘記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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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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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
103 |
上易 |
001269 |
台灣高等法院第9法庭 |
申 |
準備程序 |
104/05/15 |
1440 |
1430~1515 |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此次開庭於下午,屬於獨任庭。
原告傳喚證人作為證據法官問話被告當事人與代理人回答
爭點:被告是有意/無意發出噪音,造成侵害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這次有傳喚證人,重點在於確認是否被告為惡意的發出噪音,使原告的睡眠品質受到干擾。整個問訊證人的過程中,法官問話有點迂迴,我認為過於迂迴的問題使得證人有些慌張,他似乎有點害怕自己答錯,我認為法官問題可以更加的直接,否則,會導致證人有點無助。但這也有可能是法官如此刻意問案,掌握證據的有效度。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高等法院的整體感又更加的莊嚴,而且進入高等法院可以發現開庭的數量比起地方法院少很多,這野蠻是符合比例的。然而,我所參觀的法庭案件是屬於排除侵害的民事賠償。原告認為被告是惡意的發出吵雜聲,讓對方的生活品質大受影響。而被告則否認,認為自己真的努力在改善此項問題。法官在開庭的過程中,也不斷的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而我最大的感受是雙方的溝通出現問題,加上現代社會的疏遠關係,許多事情輪到由法律來解決,反而浪費時間和金錢。如此究竟是用法律在保護自己?還是在斤斤計較?